农历正月十五是我国一个重要的传统节日。在古代,这一天称为“上元”,其夜则称“元夜”、“元夕”或“元宵”。
我国古代的历法和月相有密切的关系,十五月满,称为“望”;满月象征着团圆、美满。正月十五,人们迎来了一年之中第一个满月之夜,这一天理所当然地被看着是吉日。 早在汉代,正月十五已被宫廷用作祭天祈福的日子。汉末道教的重要教派五斗米道把天、地、人当作人格神,尊之为“三官”,认为它们能降福于人。道教徒们则进而把“三官”与时日节候相配,以正月十五为上元,即天官大帝的生日;七月十五为中元,即地官大帝的生日;十月十五为下元,即水官大帝的生日。三元之中,上元最受重视,因为它正当年初,隆重地庆祝上元,为的是祈求全年平安。
元宵节最热闹的时间在晚上。每当夜幕降临,千家万户、大街小巷皆张灯结彩,红红火火。古人认为,正月十五是“三官下降之日”,而三官各有所好,天官好乐,地官好人,水官好灯;张灯、看灯,正是顺了三官的本意。至唐代,元宵及其前后各一日,便正式成为钦定的假日,三天中各官署都要停止办公。而且这三夜,京城也暂时取消了禁止夜行的法令,为的是让市民们尽情游乐。史料记载,唐玄宗先天二年(公元713年)上元之夜,大开宫门,在宫门外“作灯轮高二十丈……燃灯五万盏,簇之如花树”,又命宫女千数及长安少女少妇千余人“于灯轮下踏歌三日夜”(见《朝野佥载》)。从此以后,历朝皇帝都在元宵之夜“御楼观灯”,以示“与民同乐”。宋太祖削平群雄之后,为了粉饰太平,更把元宵张灯、观灯由三夜增为五夜。元宵观灯,成为当时一年之中最有吸引力的节日活动。小说《水浒传》写道:宋徽宗为庆赏元宵,传旨自冬至后,便开始造灯。正月十四的晚上,京城“六街三市,家家门前扎缚灯棚,赛悬灯火,照耀如同白日。正是:‘楼台上下火照明,车马往来人看人’。”到了上元节候,庆贺元宵的人更是不知其数。
封建时代大家庭的妇女,平日里过的是闺中幽闭的生活,而每到元宵,她们也能够名正言顺、成群结队地外出夜游了。宋代女词人李清照回忆她的少女时代说:“中州盛日,闺门多暇,记得偏重三五(即正月十五)。”(《生查子》)同时代的词人辛弃疾则这样描写那些贵妇人们出门观灯的情景:“东风夜放花千树,更吹落、星如雨。宝马雕车香满路。凤箫声动,玉壶光转,一夜鱼龙舞。蛾儿雪柳黄金缕,笑语盈盈暗香去。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青玉案?元夕》)于是,元宵之夜便成了许多少男少女们月下幽会、谈情说爱的大好时机,宋代词人欧阳修有一首词,写元宵之际情人的相约、相恋与失恋,极为脍炙人口:“去年元夜时,花市灯如昼。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今年元夜时,月与灯依旧。不见去年人,泪湿清衫袖。”(《生查子?元夕》)南宋晁冲之的词写少女元宵约会时的情态尤为传神:“绣阁人人(对所爱女子的昵称),乍嬉游,困又歇。笑匀妆面,把朱帘半揭。娇波向人,手拈玉梅低说。……”(《传言玉女》)
我国的一些传统节日,往往都有应节的食品,如端午的粽子、中秋的月饼等。据《荆楚岁时记》等书记载,南北朝时,元宵节的应节食品是拌和肉及动物油熬成的豆粥或米粥。唐代则是吃一种叫做“面茧”的食品。茧即蚕茧,面茧即用面粉做成的圆形的食品,可能就是汤圆的前身。到北宋时,每逢元宵,人们还“煮糯为丸,糖为臛,谓之圆子”(《岁时杂记》),这大概就相当于我们今天吃的有糖馅的汤圆了。汤圆之所以逐渐成为元宵节惟一的应节食品,大概就在于它的“圆形”。南宋诗人周必大有诗云:“今夕是何夕?团圆事事同。”可见吃汤圆就象征着“团圆”;而珍爱圆满,追求团圆,正集中体现了中华民族的典型品格和行为特征。(《今日海南》授权人民网发布,请勿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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