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12月7日讯 本报3日报道了《一市民买手机遭遇咄咄怪事》,引起了幸福工商所的重视。次日,记者随同工商执法人员,对该手机店进行了查处,同样遇到了诸多怪事。
当天上午,当执法人员进入该店时,只见柜台里空空如也,一部手机的踪影也见不到,剩下了一些摆放手机的铁制、塑料制支架。 店里只有一名男青年,被问及此事时,他说手机都被店主拿回家了,还没来得及搬回来。然而,当执法人员进入柜台后身时,却在柜台底下发现了一个红色的旅行包,里面装满了用塑料袋简单包装的手机。男青年见露了馅,还想上前争夺手机,被执法人员严辞阻止。执法人员当场将旅行包内的手机进行了封存。
此时,店主于先生也赶到了店内。执法人员问其为何拥有两枚印章,他回答说公司就是这么规定的,并承认刻有“幸福南街营业厅”的印章是从幸福河附近一家打字复印店私刻的。执法人员问他知不知道私刻印章是不允许的,于先生哑口无言。当执法人员向其索要营业执照时,于先生又说执照被别人拿走了。执法人员遂要求他当天下午到工商所接受处理。
前天,记者从幸福工商所了解到,店主已拿出了营业执照,不过执照的有效期是截止到10月份,因此,该手机店属于无证经营,工商部门将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