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江苏省靖江市人大常委会获悉,该委在与中共靖江市委磋商后,借今年有两名企业人大代表被查出“经济问题”的契机,出台了《人大代表辞职制度》。
“辞职制就是要打破代表‘只进不出’的终届制。 ”靖江市人大常委会人工委主任樊兴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新出台的《制度》提出,倘若代表因种种原因不再适合担当本职务,可由其所在的本级或上级党委“主动建议或要求。”
据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有关人士介绍,所谓“不再适合担当人大代表”的主要原因有代表本身的工作调动和违法违纪,以及“不履行代表职责”等。
结合本地特点,靖江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代表需要“主动”辞职的原因有:工作岗位发生变化调离原选区,不能或难以代表原选区选民的利益和意志的;连续两年不参加人代会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违法违纪且在群众中造成较大影响的;本人不再愿意担任代表职务的;因其他原因已失去其原有代表性的。
据了解,为贯彻执行《制度》,靖江市人大常委会向其代表发放文件,强调“主动辞职”的观念。“主动辞职后,有利于增选新的代表,履行职务。”
此外,为了照顾代表辞职而不让人产生误会,靖江市人大还提出使用“相对集中”模式,即在常委会召开时,对主动辞职的代表统一宣布。
来源:东方早报;作者:王海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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