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
广州治安之痛未远,直面现实的深入探寻尤为急迫。近日,由广州市领导亲自点题研讨的“动态环境下的治安防范与控制”课题组结题,并通过媒体公布研究成果。课题组专家提出,广州应建立一个完备的动态预警系统,构建动态治安防控体系。 其中引人之处在于,该预警体系借鉴广东对自然灾害的预警体系,将治安状况划分为四个级别:良好、一般、危险、非常危险,通过选取同公众生活密切相关或者对公众安全具有直接危险的指标,用不同颜色和图案的预警信号加以公布,给广大市民以提示。
广州为治安所困已非一日,各种治理方案的讨论亦旷日持久。毫不夸张地说,来自官方研讨、民间热议、媒体建言的各种方案,且不说已趋穷尽,至少也连篇累牍,不下万言。事实上,在广州治安的所谓“问题化”过程中,广州开放的媒体氛围一直是各方执拗的焦点。正如课题组所提及,与其他国内城市相比,“广州媒体比较开放和自由,敢于报道广州治安的各种负面新闻,给广州公安工作带来压力,却能促使广州治安向更良好的方向发展”。我们乐见媒体的开放报道,没有被视为丑化广州的消极势力,反而以广州自信的城市气质,吸纳其为城市良性发展的合力之一。这无疑正是广州实现长治久安的优势之一。因此,讨论广州治安预警体系的建立,所考验的正是城市警务系统的充分自信心。
众所周知,虽然设想中的治安预警体系与灾害预警体系相似,但治安预警与警务系统的关系,却不是天气预报与气象台的关系可堪比拟。后者属于自然界的不可抗力,只可预测,较难干预,更无需气象台为风雨洪涝承担责任;前者却是城市生活中的公共事务,虽可预测,更要防控,担负公共安全之责的警务部门甚至要为此付出代价。在此情形下,警方发布恶劣的治安信息无异于自曝家丑。因此,要建立城市的治安预警体系,城市警务系统的防控能力与机构自信,便须首当其冲大幅提升。从被动接受媒体报道,到主动发布治安预警,把从“好”到“非常危险”的各类治安状况如实公布,这需要警务系统以更自信、更从容、更负责的公共形象面向大众,对良性互动、携同灭罪的警民关系也提出了更高要求。
城市治安预警体系的建立,也使媒体与警方的深度合作成为了可能。在稳定作为首要的政治价值予以强调的当下,媒体与警务系统的关系异常微妙。如课题组报告所言,在媒体自由度和开放度较差的城市,犯罪案件多数是在破案之后才得以向外界透露。这固然可以使城市获得一种虚妄的安全感,同时却使公众的知情权遭受遮蔽,使警务系统的运作处于黑箱状态。治安预警体系的建立,使媒体成为警民沟通的更积极力量,使信息争夺转变成开放报道。不仅使封锁条件下的媒体报道失真得以纠正,而且使警方与民众的沟通更加平等开放,实现在城市治安形势面前共同进退。这样的警务系统无疑更有力、更亲民也更现代。
长远地看,一个开放自信的城市警务系统,不仅可以建立治安预警体系为民所用,也会使“市民集体不作为”执法环境得以改善。广州着意借鉴的美国警务系统的运作就高度透明,具体到县、市警察局的工作总结、各类主要刑事案件、警察局内设科室的联系电话等都是公开的,重大案件的活动规律、作案特点、发案区域地段及注意事项等均绘制成图表及时上网通报、公之于众。居民甚至可通过申请,坐在执勤警察的巡逻车里参与警务巡逻,以了解警察怎样开展工作,真正起到了鼓励市民参与治安、关心治安、反映治安的效果。因此,广州治安预警体系的建立值得鼓励、值得期待。从专家的治安策略到民众的安全感提升,但愿这距离不会遥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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