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东方今报》报道12月3日上午,陕西某公司驻郑办事处一部门的12名员工经历了一场特殊“历练”。公司居然要求他们在大街上当130分钟的乞丐,同时规定必须130分钟内讨到50块钱捐给希望工程。
12月3日上午9时,该公司12名员工来到郑州市绿城广场,按带队领导要求,两人一组开始乞讨,在规定的130分钟时间内,12名员工中,最多的讨到40多块钱,最少的讨到3块多钱。 该办事处负责人称,虽然没人完成任务,但“效果不错”。
“事前并没有通知他们当天的活动。这次活动,就是要历练员工的突破能力,怎样判断某个陌生人是不是你的工作‘目标’,怎样取得陌生人的信任。”该负责人如是说。
最终,12人乞讨得来的141.6元钱按“活动规则”全部捐献给了希望工程。
“刚听到活动内容,确实感到别扭。”昨天上午,参与当天乞讨的高宝霞在接受采访时,并没有显得不好意思。
“后来逐渐进入角色,虽不能告诉乞讨对象讨得的钱干什么,但自己心里知道啊。所以也就没觉得这样做有什么不妥。”高宝霞说,在她乞讨时,碰到最多的一句话是“年纪轻轻的,干点啥不好”,还有人要给她联系救助站。
“以前看见乞丐,心情很复杂。自己当了回乞丐,感悟很多。”该办事处年龄最小的曲江涛说。
“从公司管理需要出发,对员工的教育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都是可以的。”昨日,河南财经学院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夏东升就此表示,如果事先征得了员工同意,这种锻炼方式的立意和角度就很好。这能帮助员工提升人生观和价值观,也能让员工体会到机会来之不易,更加珍惜工作机会。
夏东升同时表示,用这样的方式锻炼员工,谈不上人格尊严受损,因为不管收入和工作如何,每个人在人格上都是平等的,“不能说从事其他工作的人在人格上就比乞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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