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主体:外来人员 主要形式:两抢一盗
广州原市委书记林树森点题调查广州治安,课题专家分析特点,提出建治安预警体系等对策
广州治安调查之分析
广州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犯罪发案率也随之提高。 相关数据显示,最近三年,全市每年的刑事立案数都在10万件以上,治安案件受理数,每年更达15万件左右。
对于近年来广州治安情况应如何客观评价?怎样在动态环境下搞好广州治安?2006年3月,原中共广东省委常委、广州市委书记林树森就该问题亲自圈题,广州市社科院10多位学者历时半年开展相关研究,并于近日顺利结题。
据介绍,课题组专家从广州市公安局等单位收集了广州十年来的治安数据,系统地进行分析后得出结论,广州犯罪主体为外来人员,犯罪形式多为“两抢一盗”,专家同时还提出了建立治安预警体系、社会联动机制等一系列对策。
广州的犯罪有何特性?社科院课题组分析后得出,广州犯罪主体为外来人员,犯罪形式多为“两抢一盗”。
“两抢一盗”占刑事立案61.7%
根据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2000年广州市常住人口为994.20万人,其中外来人口为331.29万。而外来人口的犯罪占比,由1979年的3.5%上升到2002年的85%。
从犯罪的类型而言,“两抢一盗”是广州的主要犯罪形式,即抢劫、抢夺、盗窃(包括入室盗窃和盗窃机动车)。今年1月至7月,“两抢一盗”案件占全市刑事立案总数的61.7%。由于“两抢一盗”案件大多发生在街面公众场所、居民住宅,且涉及面广,直接影响了一些市民对治安的感受,市民反响比较强烈。
此外,从犯罪的目标看,钱、物是犯罪的主要袭击目标。
公检法支出年均增长15.94%
统计显示,1999年以前广州市的刑事案件立案数基本是逐步下降的,2000年突然大幅增长到1999年的3倍,此后呈现逐步下降走势,2003年又略有回升。课题组专家分析认为,这与孙志刚案件的发生有一定关系。
广州市刑事案件实际破案数在1996-1999年呈下降趋势,2000年突然大幅增长,达到3.94万件。2001年-2004年呈现小幅拉锯波动趋势;2005年则延续2004年的小幅增长势头。总体基本保持在每年3.5万件左右的水平。
公检法司的财政投入方面,专家调查发现,从1995年到2005年的数据看,广州市财政支出中的公检法司支出呈现稳步增长趋势,2005年是1995年的4.39倍,年均增长15.94%。
盗窃案立案数高破案率低
有关数据统计显示,2005年广州市刑事案件立案共105364起,在刑事案件立案总数中,盗窃类案件立案数所占比例最大,超过50%;从2005年广州市刑事案件类型的区域对比情况来看,各区也都是盗窃案件的比例处于第一位。
刑事案件立案总数中,抢劫类和抢夺类,分别占15.9%和15.1%。
同时,抢劫类案件中的入室和车匪路霸等小类案件比2004年分别上升了23.2%和40.22%,专家分析认为,这可能与打击街面犯罪力度加大而迫使犯罪地点转移有关。
2005年广州刑事案件实际破案37465起,破案率为35.6%,破案率最高的是杀人类、强奸类和伤害类,分别达到84.1%、67.64%和58.58%;其次是抢夺类和抢劫类,分别达到52.35%和39.45%;盗窃类案件在几大类案件中破案率最低,只有26.57%,基本呈现出案件类型越严重,破案率也越高的规律。
四城治安广州排名第三
根据有关调查,在全国综合经济实力最强的四大城市中,广州治安状况排名第三,位列北京和上海之后,深圳之前。
课题组专家、广州市社会科学院政治与法律研究所助理研究员董克难认为,首都北京,对社会治安所投入的警力、财力、物力比广州更为充足。另外,北京外来人口比重较小,且聚集性强,管理难度也较小。
上海的优势则表现在外来人口比重较小,且上海作为直辖市,对现代化的警务管理模式的探讨要先于广州。另外,广州地处沿海,毗邻港澳,市内的一些涉黑势力与海外黑社会组织容易勾结,这样就使广州社会治安管理难度更加大。
探因
利益分配失衡导致犯罪高发
近三年来每年刑事立案数和治安案件受理数达25万件左右
2004-2005年刑事案件类型分布
立案数 2005年比2004年增长(%)
2005年 2004年
合计105364 111745-5.71%
杀人195 311 -37.30%
伤害28852610 10.54%
抢劫 总数 1675616824 -0.40%
入室 13011056 23.20%
汽车 659 640 2.97%
摩托 35023280 6.77%
车匪路霸 129 9240.22%
抢夺 总数 15889 19165 -17.09%
摩托 74198457 -12.27%
强奸411 402 2.24%
盗窃 总数 55538 59471 -6.61%
入屋 15912 18272 -12.92%
保险柜328420-21.90%
数据显示,最近三年,全市每年的刑事立案数都在10万件以上,治安案件受理数每年更达15万件左右。较高的发案率直接危害了广州市社会公共安全,导致广州市公众的安全感不高。
轻微犯罪立法缺失
广州的治安现状为何如此?市社科院党组书记、教授舒扬表示,社会转型时期人们利益分配失衡是根本原因。
舒扬表示,我国历史上就有“不患寡而患不均”的传统。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经济发展中非常注重“效率”的优先性,却没有能够保证“公平”,这在分配机制上比较明显。1999年,广州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2018.52元,而同年中国农民人均年收入则为473.5元,二者的比例为25.38:1,可见差距之大。在这种情况下,大量农村人口涌入广州,但他们自身受教育水平不高、在城市干最脏最累的活,却被城市居民在心理上排挤,逐渐成为“边缘人”。他们的心灵和行为方式也因此扭曲,增加了少数人犯罪的几率。
舒扬接着表示,社会转型时期的道德失范也是犯罪增加的一个重要原因。在市场经济体系中,人们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对利益的追求,而原有的道德及信仰体系受到严重的冲击,甚至基本上已经到了崩溃的地步。但新的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道德及信仰体系还没有形成,中国传统的儒家文化的道德思想也难以恢复。道德和信仰是内化的行为准则,道德和信仰的缺失使人的行为缺少了自我约束,一旦遇到困难或挫折,或者受到利益的诱惑,就容易不择手段,出现犯罪行为。
此外,舒扬认为对轻微犯罪的立法缺失、广州市独特的地理区位,以及警务工作“重打击、轻防范”的误区,也是造成广州治安现状的因素。
市民集体不作为纵容明抢
其实,广州的治安环境与每个市民分不开。社科院专家调查发现,现阶段广州市民在保护个人的人身、财产安全方面的意识不断增强,在人多的闹市保持较高的警惕性。但是在维护公共安全、揭发违法犯罪方面则表现为集体不作为。很多违法犯罪现象在公共场合发生,倘若出现见义勇为之士则很多犯罪行为不能得逞,但是很多市民却怀着“事不关己”的心态。例如在公交车上,一些犯罪分子乘上车拥挤之机进行盗窃,发现犯罪分子作案的乘客或司机却坐视不理;在街道马路上,一些犯罪分子当街抢劫、抢夺,却没有人敢出来制止。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由原来的“暗偷”到现在的“明抢”变化,很大程度是由市民的“集体不作为”所纵容滋生的。
另外,不少市民把警察当成万事通,各种抢险救灾、城市管理等都求助公安,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公安的工作量,削弱了动态布警、处警能力的发挥。
突破制约
四个网络收集警情信息
据悉,广州公安系统目前已初步建成了四个警情信息收集网络,即110接报警网络、互联网信息网络、群众信息网络和专业信息网络。
高科技融入警务当中
2003年启用110社会联动指挥系统。广州的“DNA”、指纹自动识别系统等多项技术也都处于全国领先水平。
控制街面犯罪
形成便衣大队、建立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对高发案地带和时段重点巡逻、组建治安联防队等。还加强了出租屋的管理。建立犯罪信息库等措施控制街面犯罪。
被动防控破案率偏低
广州现阶段的治安防控机制依然处于被动状态,尚未向主动提前型转变。这表现在被动的侦查模式,难以精确地打击罪犯,破案率偏低。
犯罪手段越来越智能化
犯罪分子的犯罪手段近年来也越来越智能化,突出表现为通过互联网、计算机、手机等工具犯罪。
巡控力量不足
2005年,全市可用于社会面巡逻的力量(包括巡警和部分派出所民警)仅5100人,约占公安民警的18%。同时,大部分单位车辆装备不足,车辆状况较差。
A34-36版
采写:本报记者 严艳 何达志 通讯员 陆彬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