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松君:我用金钱拷问责任
她找寻的人与人之间应有的温情,在这次极端事件后,变成了最难以实现的心愿。
法律在这里其实只扮演了一个角色,法律之外的道德伦理,既是她最希望约束的,又是冰冷的法律最难实际解决的。
记者◎吴琪
“我就是要把自己的道德 强加给别人”
三联生活周刊:当时南宁很多人都看到了“7·9”事件的新闻,为什么你一接触到就特别气愤,并且很快就跳了出来?
韦松君:我最直接反应是对死者的同情。当我进入“驴行驿站”论坛时,发现争论热点变成了互相的谩骂、攻击,好像死者白死,因为每个人都对自己的命负责,对别人的命没有怜悯。这种世态炎凉,对死者和家属来说,太悲哀了。
三联生活周刊:那你觉得同游者,应该怎样处理这件事情?
韦松君:既然已经出了事,无论是领队还是同行者,从做人的基本原则说,应该配合家属把善后处理好。至少应该主动跟家属联系,不能躲着不见啊。又没有说他们是谋杀,又不是在找凶手,怕什么!对不对?我并不是说,他们应该赔偿,而是在乎他们对待事情的态度。
事实就是事实,敢于面对家长,把事情经过讲出来。
三联生活周刊:你是觉得他们的歉意不够,因此惹怒了你?
韦松君:有些做法太过分了,我也是深入事件以后,知道了许多细节。知道得越多,越气愤,更决定要把这件事情管到底。出了事情之后,同去的人,总是在逃避。可是有谁替一位单身的癌症母亲想过,她失去了唯一的女儿,她的日子还有什么盼头?她的女儿没法尽到赡养母亲的义务,其他人就没有觉得,自己也有责任?
我从一开始就说,我愿意陪他们来承担责任,我愿意出钱为“手手”的妈妈养老。我不是要对方的钱,要的是责任心!
网友的一句话,我特别赞同,“人家的女儿连命都没有了,这些同行人,就算觉得委屈,又怎样呢?”难道他们不该比现在做得更好?
三联生活周刊:你是在把自己的道德观,强加给这些同游的“驴友”吗?
韦松君:对!就是要强加,又怎么样呢?因为我认为,我的人生观、道德观比他们高!我作为旁观者,都意识到了领队的责任、同行者的责任,为什么他们意识不到?要我这个旁观者来替他们反省?!
这些人都把自己叫做“驴”,可什么是真正的“驴”?真正的“驴”,并不是一个人的冒险主义和个人英雄主义,不是说前边有一个很危险的坑,谁敢跳过去,谁就是“驴”。“驴”不是比谁更不要命!“驴”要有团队精神,在严酷的大自然中,共同面对困难。连责任都不敢承担,哪里有资格说自己是“驴”?
三联生活周刊:谈到这件事情,你的情绪特别容易激动,这件事情与你的个人经历有关吗?你在帖子里提到过,自己是一个性格霸道的人。
韦松君:大概与我的性格、爱好和经历有关吧。我喜欢艺术,从3岁起学画画,家里每个人都喜爱收藏,外公、外婆爱字画,爸爸爱家具。我从十几岁开始收藏和田玉,也曾经想做一名艺术家。艺术创作是一个比较钻牛角尖的事情,我搞艺术,情绪上比较容易极端。我的极端,与被告的冷漠,形成了两个端点。后来我又改学临床医学,对于医生来说,最重要的是责任心,所以我非常看重人的责任心。
而且我很早就出去探险,玩的级别比这些“60元”的活动高端多了。越是高端的探险活动,越看重团队精神,越不允许出错误。所以我看到这些人如此轻视自己与他人的性命,“手手”就这样抛下自己的妈妈,觉得太不值得了。
三联生活周刊:从你的谈论中,好像认为被告的责任心不强,是一个道德问题?
韦松君:个体的做人问题,汇合在一起,就是社会风气问题。如果人人都像他们这样,不对他人负责,不对生命负责,不对社会负责,我们的民族精神就接近崩溃了。作为商人,我希望自己的资产不断壮大,但这需要一个和平健康的社会环境。如果社会不健康,个人的发展就没有太大意义。
“法律可以解决我的困惑”
三联生活周刊:但是你把这个道德问题,最后推向了法律层面。你是希望用法律手段,帮助你解决道德无法解决的问题?
韦松君:是的。我与被告协调过,但是我们在道德上无法沟通。所以我要用法律,解决我的困惑。
三联生活周刊:就你自己的观点来说,如果同行者一开始就承认有错,这还是不是个法律问题呢?
韦松君:他们做人如果不那么差的话,事情不会闹到这一步。让他们真心道歉,就那么难吗?但是既然他们不承认有错,我就要通过法律手段,证明被告12个人的责任存在性。即使我不出面,“手手”的妈妈也会告他们的。一开始我没有准备打官司,但他们死不认错,我咨询律师,律师也认为,在法律上他们的责任非常明确。
三联生活周刊:那你认为法律是可以侵占道德的吗?法律是否应该无孔不入地占领我们的道德观?
韦松君:道义上他们不对,在法律上他们也站不住脚。在道义上我无法强迫他们,但是现在有了法律上一审的判决,他们要么上诉,要么接受,这样就有了强制性。一个莽撞无知的人,带着一群人到危险地方去露营,发生了事故,难道这不构成法律责任吗?
现在很多人只注意到“色狼”应赔偿16万余元,其他人赔偿5万元,很同情他们。但是他们忽略了,判决书上写的清清楚楚:死者骆旋的责任第二,仅次于组织者,高于其他同行人。因为骆旋连自救义务都没有完成,其他人至少完成了自救义务。在法律上,骆旋对自己的死也是有责任的。
三联生活周刊:这个案子一审判决后,有人担心,法律用公权侵占了个人生活的私权。
韦松君:很多人停留在对被告的同情中,却忽略了这个判例对社会的推动作用。如果有了法律上对自助游的规定,每个“驴友”在出门前更谨慎,难道不是对他们负责任吗?
“金钱可以拷问责任,但没法弥补责任”
三联生活周刊:从你一开始出现,“富婆”就成为你的代名词。你的身份,对这件事情有什么影响?金钱在这件事情中,起到了什么作用?
韦松君:我有钱,愿意用钱来推动这件事情。骆旋的妈妈是个外乡人,即使没有我,她也一定会将官司打到底。但她没有物质基础,一个人来到南宁,要吃要住,一个没有社会基础的人,做起事情来非常难,在这方面我可以帮助她。
但是我还没有强大到能够买通法官。一些人攻击我用钱做交易,那是他们太幼稚。我的能力还没有那么大,中国的司法也不会这样腐败,我没法影响判决。
三联生活周刊:你在乎舆论吗?如果你是个普通人,这个事情的发展方向会不会不一样?
韦松君:社会舆论没法伤害到我,但是我在乎,因为它代表一个社会的风气。如果我是个普通人,可能大家会摒弃仇富心理,认为我这样做值得称道。
从财富上说,比我有钱的人多得是。但是我能站出来为骆旋维权,我的勇气、承担压力的能力,比很多人富有。从这个层面上说,我是当之无愧的“富婆”。
三联生活周刊:现在一审判决出来了,被告12人都有责任,并且要负担赔偿。这个判决让你满意吗?
韦松君:我们赢是一定的,因为他们在法律上就是有责任的。有一点我没有变过,就是我会为被告承担经济赔偿,不会让他们在生活上有太大压力。只要他们承认有错,真心向骆旋的妈妈道歉,就可以了。
现在一审判决后,有些人同情被告。但在这件事情中,骆旋的妈妈才是输家。她永远是输家,即使官司赢了,也赢不回女儿。我可以用金钱推动责任的追究,但是再多的钱,也无法弥补责任。
三联生活周刊:在这件事情中,你的个人目的是什么?
韦松君:有钱人不等于有成就感,有了成就感也不等于有幸福感、安全感。如果我能通过这个案例,推动立法,那将是让我自豪的地方。对我来说,即使二审赢了也不叫赢,只有推动户外运动方面的立法,才是真正的赢。■
(责任编辑:柯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