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同为继承人的一姐妹失散,无法通过公证取得遗产
老人去世子女继承父母遗产十分正常,但家住三水西南的林女士却因为母亲病逝时没留下银行存单密码一家人奔波了2年仍无法将钱取出,备感无奈。中国银行三水支行称,须由公证处出具财产公证书才能取钱,而公证处却因当事人找不到同为合法继承人的一名同父异母姐妹签字委托而不予出具财产继承公证书。 律师建议,当事人最好到法院申请宣告那位同父异母的姐妹死亡。
老人突然去世留下存单
林女士是李阿婆的女儿。据她介绍,她的爸爸50岁时死了老婆,当时已有5个子女,后来李阿婆做了填房,当时李阿婆才18岁,李一共生了5兄弟姐妹,她排第三。几个兄弟姐妹先后出国,剩下她与母亲同住。20多年前,母亲从西南一公司退休后她就一直跟母亲住在一起。母亲为人热情,被街坊戏称为“肥婆”。母亲生前一向勤俭,5个儿女定期给的赡养费一分也不肯多花,除了留够基本生活费用外,其他的全部拿到银行做定期存款。为了确保安全,母亲还在存折上加了密码。然而,2004年9月21日,78岁的李阿婆因为急病突然去世,没有为家人留下一句话。林女士在清理李阿婆遗物时,发现了一张84102.54港元的存单。
继女找不到 公证办不了
林女士一家到中国银行三水支行取钱时发现,因为没有密码根本取不到钱。昨日上午,记者随同林女士一同来到中国银行三水区支行了解情况。该支行长李某解释说,根据该银行文件规定,林女士要合法取到这笔存款,必须提供一系列证明材料,目前尚缺少财产继承书和其他合法继承人的委托书。
三水公证处则表示,要有其他兄弟姐妹的委托书才可以办理财产继承公证。因为李阿婆的其他子女要么在澳门,要么国外,2年来林女士终于联系上其他各个继承人,都发来了相关的文件证明。近日林女士到三水公证处办理公证时却又碰到阻滞。三水区公证处负责处理此事的冯先生表示,在为林女士办理继承权公证书时,公证处发现林某喜是其同父异母姐妹,她9岁时其母亲就过世,后来李阿婆嫁到林家,与林某喜形成抚养关系,林某喜也就有了遗产继承权。目前因缺少林某喜的委托证明,不能给林女士办理证明财产继承公证书。
林女士表示,母亲的存款均由5个亲生子女供给,因为林某喜当年很小所以在一个户口上,但30多年前她已经与家中失去了联系,更加谈不上赡养老母亲了。如今怎么样都找不到这个失散的姐姐,如果因此就不能继承遗产,实在心有不甘!
律师支招
可申请宣告该继承人死亡
李阿婆的这笔遗产是否因此就取不出来了呢?昨日记者咨询了广东南日律师事务所律师谌来业。他认为,现在最好的办法是当事人林女士向法院申请宣告林某喜死亡。法院应当在被宣告死亡人住所地和人民法院所在地公告。如果在宣告期间,当事人确实死亡或者也没有代位继承人出现,公告1年后就可以宣告死亡。这样,被宣告死亡个人的合法财产变成遗产开始继承,就可以拿到相关证明办理财产公证。(记者 张在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