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呼和浩特12月7日电(白冰、吴联)在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制造一家3口灭门惨案的凶手张来明近日被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和放火罪判处死刑,并赔偿受害人家属丧葬费和死亡补偿金共计57万多元。
10月3日2时20分,包头警方接到包头市昆都仑区一居民报案称,楼下柳贵财家着火。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张来明2002年在给柳贵财装修房屋时与柳相识,后互有往来。今年八九月间,张来明无意中得知柳贵财准备购买新房,认为柳家存有巨额现金,遂产生抢劫念头,并于10月2日实施抢劫,杀人后纵火逃离现场。
法院一审宣判后,张来明不服表示要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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