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宁12月7日电(记者张爱林)广西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以抢劫罪,一审判处在中越界河实施跨国抢劫的主犯梁小庆、庞恩信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万元,剥夺政治权利3年。
现年22岁的梁小庆是内蒙古人。 今年2月10日晚,她得知从新疆到东兴的游客宋某一行12人想到越南旅游,便与庞恩信、张明秀(另案处理)密谋,由她和张明秀冒充导游到宋某等人所住的酒店,承诺能办到出入境证件,并带宋某等人到越南下龙湾等地旅游,游说他们签订了旅游合同,而庞恩信则联系越南人阿贵等人在境外等候实施抢劫。
次日8时许,梁小庆3人带领12名游客从北仑河的沙埠码头偷渡过越南。游客刚上岸,就过来5名越南人。其中有一人穿制服自称越南公安,以游客偷渡携带有毒品为由要搜身。说完,5名越南人就对游客强行搜身,搜走9万多元人民币和12部手机。受骗的游客遂以无钱返乡为由要求返还财物,越南人阿贵见游客人多势众,赶紧拿走5万多元钱和一部手机开溜,庞恩信和张明秀见状也立即逃走。后来游客抓住梁小庆不放,将其送东兴市公安机关报案。案发后庞恩信和张明秀也先后落网。
法院审理后认为,梁小庆、庞恩信和境外人员在犯罪过程中分工配合,形成有机整体,是共同犯罪;抢劫财物数额大,且涉案赃款未追回,给受害人造成了很大的经济损失,其行为均构成抢劫罪。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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