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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动了我的房产证?”一对夫妇买房10年了,却还没有拿到房产证。为了拿到房产证,他们5次向政府部门提交申请和有关材料,却5次遭遇退文,退文理由是“该房产未做初始登记”。可是10年前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上,却赫然盖着“已办理房地产权登记”的章。他们向法院起诉开发商,胜诉却没能解决问题。奇怪的是,同一栋楼乃至同一层楼的业主们却都纷纷拿到了房产证……这一系列奇怪事件的背后,到底隐藏着怎样的玄机?记者近日对此作了调查。银荔大厦
康才德说自己没心情大理外表。
[经过]
买房十年无证
康才德和夫人陈女士面对记者,都是一脸愁容。他们10年前买下位于银荔大厦那处房子的时候很高兴,因为房子地段不错,窗外风景也不错。他们没有想到的是,给这套房子办房产证的道路会如此漫长而艰难。因为没有产权证,他们的房子出租经常遇到困难,损失巨大。“600多万元买座‘空中楼阁’啊。”康才德叹息说。
供完楼却拿不到房产证
1996年底的一天,康才德夫妇在荔枝公园附近散步,看到了一家楼盘的销售标语,于是进去咨询。这个楼盘当时的名字是“青少年影视娱乐中心”,后来经过数次更名,变成今天的银荔大厦。当时接待康才德夫妇的人叫李三平。李三平说,这房子是深圳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出地、中深海外发展有限公司出资质、自己方出资金修建的。
按照1996年的标准,房子的价格并不便宜,要9700元一平方米。李三平介绍说,之所以要这么贵,是因为房屋所有手续一切齐备,可以很快办到房产证。见康才德夫妇还有些犹豫,李三平说,房子可以按揭,而银行的审查很严格;双方可以签订正式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上有规划国土部门的确认章。
1997年2月的一天,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合同那天,一直惴惴不安的陈女士看到了房地产买卖合同上鲜红的“已办理房地产权登记”的印章,就放心地签了合同。随后,康才德夫妇开始了供楼。在此期间,他们也曾经询问过房产证是否已经办下来了,当时招商银行一位叫杨浩的工作人员的回答是:“你放心,没问题,证件就在我这里。”
2000年2月,按揭款终于交完了,夫妇俩很高兴地去了银行,以为终于可以拿回属于自己的房产证了。可是银行告诉他们,只有合同,还没有房产证。当时夫妇俩也没有多想,认为反正一切手续齐备,自己去办就好了。
过了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
2000年,康才德夫妇从档案局查到相关资料,准备自己申领房产证。在国土部门,夫妇俩遭遇了挫折。产权登记科的工作人员告诉他们,可以办房产证的楼盘里,根本就没有这个银荔大厦。随后,他们说破嘴皮工作人员才收下的申请材料遭遇了退文处理,退文的理由是“该房产未做初始登记,暂不能办理转移登记,请与开发商联系”。夫妇俩开始了寻找合同上的开发商——中深海外发展有限公司的艰难历程。大多数时候,他们都是扑空,唯一找到的一次,该公司办公室里只有一名年迈的工作人员,无法解决问题。
2002年,陈女士把中深海外发展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他们支付延迟办证违约金,并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法院也没有能找到中深海外发展有限公司,于是以公告通知的方法,最终在2002年6月27日缺席审判了这一案件。法院判令中深海外发展有限公司赔偿违约金233091.2元,并办理相关的房地产转移登记。
奇怪的是,在判决书下达的第二天,当时参与整个销售过程的李三平出现了。李三平告诉陈女士,房产证又可以办了。李三平亲自领着陈女士去了产权登记科,以前无论如何也不肯收下办理房产证的相关资料的工作人员这次也爽快地收下了相关资料。陈女士放心了,于是回家等待。可这次申请再次遭遇了退文处理。在一次次的交涉中,时间被浪费了,最终李三平又联系不上了。当陈女士想到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时候,却被告知,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已经过了,而就同一理由不能再次起诉。
开发商神龙见首不见尾
2006年11月31日,记者试图去找到这个神龙见首不见尾的中深海外发展有限公司,想搞明白银荔大厦当初为什么没有做初始登记。在深圳市工商局,记者查找到了该公司最新的相关资料,该公司的地址是在中深花园A3009号房。但在中深花园A座30层,记者没有能找到3009的房号。3011等几户相邻公司的工作人员都说,他们不知道3009房在哪里,并且他们到这里大多已经一年,从来没有听说过中深海外发展有限公司的名字。工商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公司在几年间做过包括股东、法人、地址等重要信息在内的数十项变更,仅地址就变更过7次。
康才德夫妇表示,他们将继续努力,要拿到自己的房产证。
[调查]
违规产生恶果
深圳市审计局2005年底作出的第20号审计结果公告,其内容是关于深圳市青少年活动中心2002至2004年度运作与管理绩效的审计结果。其中关于银荔大厦和周边其它几栋建筑的内容如下:“利用政府划拨用地,违规与外
单位合作建房,造成资源浪费。中心违反《深圳经济特区合作建房管理暂行规定》(1991年8月17日深圳市国土局发布)第五条的规定,利用政府划拨用地,于1993、1995、1996年先后与外单位合作兴建天象馆、银荔大厦和银盛大厦……康乐楼、银荔大厦已分别于1991年2月、1997年7月竣工交付使用,但至今仍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与国家计划委员会《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的规定不符。文艺楼、科技楼、康乐楼、银荔大厦、银盛大厦至今未办理房产登记手续,与建设部《城市房屋权属登记办法》第一章第四条的规定不符。科技楼、文艺楼、康乐楼、银荔大厦办理固定资产结转时,缺少工程竣工决算等资料,入账依据不足,手续不齐……与《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第三章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不符。”
可以看出,银荔大厦是一系列违规操作的产物。没有办理初始登记的可能性很多,在找不到开发商的情况下无法确认。专业人士认为,最大的可能性是银荔大厦建设用地原规划有公益性质,用做商业用途需要补地价或接受一些处罚。
[矛盾]
待解矛盾重重
1.同性质房屋,有的能领房产证,有的却不能领。
康才德夫妇所拥有房产为银荔大厦901,但是奇怪的是,902、903还有8楼的业主都拿到了房产证。同样性质的房屋,却有的能拿到房产证,有的不能,这不是矛盾么?
记者陪同康才德夫妇一起找到了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产权登记一科的蔡斌。蔡斌说,902、903还有8楼业主的房产证是用代用证换发的(代用证是上世纪90年代中期,为了解决已经批准预售的土地因为开发商的原因无法办理初始登记,而小业主又要求为房产确权的矛盾,所办理的房地产代用证。不能用来转让)。进入本世纪后又出台了代用证转为正式房产证的政策,所以就为他们办理了正式房产证。至于为什么同一栋楼,当时有人拿到代用证,有人没有拿到,蔡斌表示:“年代久远,解释不清。”
2.领不到房产证的原因是“该房产未做初始登记”,可买房合同上却有当时规划国土部门所盖的“已办理房地产权登记”的章。
对此,蔡斌的说法是:“当时操作不规范,这个章盖得比较随意。今天操作规范了,就肯定不会有这种情况了。”
3.业主找不到开发商来解决问题,却又因为该公司的存在而无法自己解决问题。
2004年,深圳市发布了《深圳市处理房地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若干规定》,其中一条的内容是:“实施前在合法建设用地上进行合作建房或转让房地产的,按规定补交地价后,可以办理房地产登记。”另一条是:“购房者因房地产开发企业被吊销或注销,营业执照无法登记,但具备其他法定条件的,购房者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房地产登记。”但是,当康才德夫妇找到相关部门的时候,相关部门表示,“补交地价”必须由开发商来做,而中深海外发展有限公司虽然很难寻找,但在工商部门的登记资料里还是一家状态正常的公司。所以上述两条解决历史问题的规定对康才德夫妇的房子来说并不适用。
[支招]
苦寻解决之道
1.要找到开发商
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产权登记一科的蔡斌建议康才德夫妇找到中深海外发展有限公司来解决问题。
2.主张房屋产权
广东万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昌卉认为,虽然康才德夫妇目前还没有拿到房产证,但在2002年那次判决中,法院的生效判决已经对该套房子的房产进行了确权。虽然判决中那笔违反合同的赔偿款因为已经过了两年的有效期,无法再申请强制执行了,但主张自己房屋产权的权利永远不会失效,还可以起诉。
3.起诉有关部门
广东深君联律师事务所律师余治明则认为,因为中深海外发展有限公司难找,本案件并非简单的财产纠纷,而是要该公司配合去处理问题,所以再次起诉意义不大。而当时的国土和房屋管理部门在合同上盖了“已办理房地产权登记”的章,康才德夫妇有理由相信国家机关的权威和真实性,他们因此蒙受了麻烦和损失,因此他们可以用“信赖利益”的名义起诉今天的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要求他们负责解决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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