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记者康云赖劲松)省委组织部、人事厅、建设厅、财政厅、机关事务管理局日前制定出台了《福建省属单位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住房补助发放暂行办法》,来闽工作的两院院士可获得20万元的省级财政住房补贴,其他紧缺人才也可获得7万元、9万元不等的补贴。
省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的住房补助资金,省财政补助标准为:具有博士学位或用人单位聘任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为7万元,用人单位聘任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为9万元,来闽工作的两院院士为20万元;用人单位方面的补助部分也将按此标准执行。住房补助发放对象应是经过省人事厅确认的高层次人才和紧缺急需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