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质疑罚款金额合法性,深圳南山区城管执法局称有据可依
昨(5)日,李小姐致电深圳晚报热线称,她于12月3日夜间在深圳华侨城一路边停车两小时,结果被罚1000元,她觉得不对劲,怀疑遭遇乱罚款。
李小姐于12月3日晚9时多驱车到华侨城香山街,将车停于路边,车两前轮“趴”在人行道上,车后轮“蹲”在行车道上。李小姐到不远处一处咖啡厅与朋友相谈到当晚11时许结束,走到车前看到车前轮居然被锁住了,一问才知道是被城管锁的。于是李小姐与朋友依城管在车上留下的罚款通知前往附近的华侨城城管监察队办公楼里办理手续,结果李小姐被告知停车占用人行道按例要交1000元罚款,否则不开锁放车。城管执法人员告知李小姐,按规定李小姐应当到银行去交款,城管凭银行收款单据放车,但当时已是深夜,银行已经关门了,如果李小姐急着要车,就得交纳现金,李小姐当场交纳了罚金,执法人员亦开具了广东省罚款收据。事后,李小姐越想越怀疑有人乱罚款,交警罚款乱停车不过200元,为何这次却要1000元。
接到投诉后,记者翻阅现行的《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其中规定禁止机动车辆在人行道和地下管线沟盖上行驶、停放,违反者责令改正,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驾驶者不在现场的,可以锁扣车辆并通知其接受处罚。但李小姐仍有疑问:当天晚上她的行为虽然属于乱停车,但不影响道路畅通,为何不可罚500元而一定要罚1000元,且当时给的是现金,对方也只给一张收据,这样的手续是否存在问题?带着李小姐的疑问,记者联系了南山区城管执法局,一位工作人答复,罚款500元还是1000元是华侨城城管的裁量权限。同时华侨城城管监察队一位张先生表示,收取罚款都是按正规程序在办公楼里现场办理的,开具的罚款收据也是完全正规的,不存在任何问题,因为要重点整治香山街的停车状况,因而采取最上限的罚款金额。(周江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