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商报报道 商报记者 陈晓 报道
市民李小姐最近做了一笔“小生意”,她把一年来积攒的发票通过网络卖了出去。3000多元钱面额的发票,李小姐卖了110多元,而且买发票的人表示越多越好。
商报记者在“西祠胡同”上看到,只要是人气比较旺的版块,买卖发票的帖子都不少。 发帖收购发票的无一不是需要今年以来的发票,只要上面没有名字,不管是餐饮还是购物,这些人照单全收。而价格一般都是票面金额的4%左右。
陈小姐是南京市一家保险公司的业务员。她说,隔几天她都在找人讨要商场的购物发票,或者直接从网上花钱买。他们公司规定,每个月发的奖金必须用购物发票来冲账,这样公司、个人两边都可少缴税。时近年关,不少公司、小企业都要求员工用发票来报销、领取福利经费或奖金。某出租车司机告诉商报记者,最近一个月内他已经卖出1万多元票额的油票,“去报账的人太多了!”
通过网络来买卖发票,是最近才流行起来的。无法报销的网民通过出售发票可以小赚一点,买发票的网民一方面可以向公司交差,价格也比从发票贩子那里购买便宜一些。然而这种网友之间的调剂行为在税务专家看来是违法行为。南京地税投诉中心的工作人员明确向商报记者表示,无论是购买还是出售发票的行为,都是违反《税务法》的。公司从网上购买发票,实际是多列支出,这样就可以少缴税。税法规定,发票进行虚假纳税申报,造成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税务机关除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然而某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蒋先生告诉记者,税务部门在审核这些公司的申报时,根本没精力去审查这些发票是否真的是公司正常开支,在网上买来的发票多数都是本年度的,真实性也没有问题,这样税务机关识破的几率更是微乎其微。现在社会上倒卖发票已经形成了一股产业链,发票贩子猖狂到通过手机短信群发来招揽生意。税务部门光说违法还不够,只有通过各种手段让买发票无利可图,才能根除这种畸形产业。
(编辑 小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