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留美博士原任海通证券中关村大街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利用职务便利作案 操盘手挪用亿元获刑9年
因其操作造成数千万元的实际亏损法院同时责令其退赔海通证券5600余万元
本报讯 (记者李奎)原海通证券中关村大街证券营业部总经理王胜,曾是股市上的一名顶尖操盘手,然而他却擅自挪用客户近亿元资金。
今天上午,市一中院对王胜作出终审判决,以挪用资金罪判处其有期徒刑9年,并责令其退赔海通证券5600余万元。
35岁的留美博士王胜曾是北京股票圈内公认的顶尖操盘手,2004年8月至10月间,他升职为国内资本规模最大的券商——海通证券中关村大街证券营业部总经理。2004年8、9月间,百瑞信托在王胜所在证券营业部开设了两个账户,共存入9800万元。但到10月,准备投资的百瑞信托却发现9800万元全部不翼而飞。
对此,身为总经理的王胜解释说是“系统问题”,巨额资金随后回到账上。
当年11月,查验账户的百瑞信托再次发现9800万元不知去向,于是怀疑资金被海通证券以先存入再冲销的方式挪用,百瑞信托随后开始追讨这笔资金。
当年11月17日,王胜证明百瑞信托“资金的取出未得到百瑞信托指令”,并多次书面承诺还款,但他并未按承诺还款。
海通证券在给百瑞信托的“回函”中称,公司“在日常稽核检查过程中,发现在‘百瑞投资’账户中的操作存在手续不全,其中涉嫌外部人伙同营业部个人诈骗、挪用百瑞公司资金的犯罪行为”。
经海通证券报案,王胜于2005年1月23日被警方抓获。经调查,9800万元资金被“操盘手”王胜挪用后很快分散到许多资金户,然而经一番运作后的实际亏损竟高达5663万元。
2006年10月,一审法院以挪用资金罪判处王胜有期徒刑9年,并责令其退赔5600余万元。
王胜很快提起上诉,认为挪用百瑞信托资金的行为是单位行为,而非其个人行为,并请求二审法庭对其宣告无罪。
市一中院审理后认定,王胜利用职务便利,擅自将百瑞信托巨额资金挪归个人使用,且造成重大损失的犯罪事实,已被相关证据予以证实,王胜在预审期间亦曾供认。故对一审判决予以维持。 (责任编辑:刘娅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