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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户状告银行少付利息案今天开庭 [2006.12.06]
2006-12-07 13:45:39
导语:一年到底有几天,这个问题在不同的地方会有不同的答案,有的银行会回答,一年360天,一月30天为这事,储户段先生跟银行吵到了法庭上。
正文:对于储户段先生状告工商银行这起案件,法庭争议的焦点集中在31日究竟该不该计算利息。
原告代理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和通常的理解,31日当然属于实际存期。
正文:因炒股而资金往来频繁的段先生去年在工商银行甘露园储蓄所办理了“7天通知存款”业务。但一年之后,段先生偶然发现,工商银行计算利息时候少算了105.86元。而银行却说肯定没错,原来双方的计算公式不同。 工商银行代理人(被告):并不是31日不计息不是这样一个概念,而是30日与31日视同一天计息。
正文:工商银行代理人还表示,计息天数“每年按360天,每月按30天”的原则是央行的规定,已延续了40多年,而且早已成为交易惯例,没有必要再向储户重申。对于这样的说法,原告并不认可。
原告代理人:他没有说明通知存款这种特殊的理财品种,因为它的利息和存款利息都是有别于原来的普通存款这种储蓄方式的。
正文:本案今天没有当庭宣判,但案件的受理却吸引了社会广泛关注。下午,一场由大学教授、银监会以及央行人员所组成的研讨会在朝阳法院召开,专家的观点也略有交锋。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易宪容:央行来讲其实它有弹性的,新的银行,可以365也可以360天,老的银行按以往的惯例360天,我觉得这没有多少差距。
北京大学教授佟强:它的公平不公平还要考虑另外一个因素,那就是银行对外贷款,因为存款是每年360日,比如说我了解,银行如果我超期罚息的时候,它非常明显是按日计息的。
正文:通知存款是一种存款人事先不约定存期的储蓄方式,支取时需要提前通知银行约定取款日期及金额。目前年利率是1.62%,远远高于活期和定期存款利息。如果按照工行说法,一年只算360天,那么储户存入5万元,每个一个31日就要损失2.25元。所以原告代理人表示,虽然官司打的是105元,但实际意义却是希望获得平等的交易权,也能让所有储户能明明白白算帐。编辑:尹莉来源: 北京电视台财经频道我要说说 打印推荐?2000-2006,北京千龙新闻网络传播有限责任公司未经千龙新闻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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