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12月7日讯
本报昨天关于河南法律工作者董军周欲将债权800万元的判决书以200万元廉价转让的报道5日见报后,受到读者极大关注。董军周告诉记者,虽然转让债权实属无奈,但有社会好心人士的激励支持,他才能坚持这7年维权之路,他深信司法终究是公正的。
5日,董军周告诉记者,早在2001年左右,海口某典当行的孙女士曾出价50万元购买该债权判决书,作为海南华信投资公司的代理人,董军周考虑到企业损失太大,他未能答应。今年1月20日左右,海口某拍卖公司一丁姓副总经理得知他的事后,表示愿提供经费解决执行中的难题,条件是要董军周付给相应的资金利息。董军周老人对记者说,正是这些社会人士的关心鼓励才使他坚持到现在,他从心底感谢他们。
今年11月23日,董军周向海南省高院发函陈述(1998)海中法初字第73号民事判决执行情况,申请要求监督相关法院,维护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省高院信访部门接待的莫法官告诉他,“将尽快把信转交给院领导,会给你一个答复。”随后董军周又找到督办此案的执行工作负责人,被告知“先后两次给基层法院发函,还会继续督办”。
12月5日下午3点,董军周当着记者的面又致电省高院信访部门,莫姓法官在电话中告诉他,“已将请求执行监督的信函转交院领导,尚未批复”。(谢大强姜飞李晓梅)(来源:商旅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