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广州讯昨日,新快报报道了上海律师姚建国上书全国人大,指深圳福田警方公开处理百名卖淫女和嫖客的活动“造成恶劣的国际影响”,“并且活动本身却是违法的”,报道引起强烈反响并引发争论。
新快报记者回访深圳三沙等地发现,当地居民对警方这一做法“拍手称快”,而广州一些民警对福田警方“非常规方式”做法表示理解,同时认为“侵犯隐私权”的说法不妥当。 对于自己的公开信引发的种种争论,姚建国昨日强调,福田警方让嫌犯示众这一行为违反的是明确而具体的法律规定,这中间并不存在法律解释的问题。
警方的处理方式实质是游街示众
将涉黄人员“示众”是发生在福田警方的公开处理大会上。对于“公开处理”这种说法,姚建国认为这是一种委婉和中性的说法,但是它所表现出来的形式,观众观看以及贴出那么多的照片和录像资料,实质就是游街示众,这是非常明显的。目前没有法律法规对公开处理作出定义,但公开总要有个度,不能过了,公开不等于示众。姚建国表示,“公开处理”这种说法不妥当。
群众“拍手称快”
是错误观念
有部分警察认为公开处理违法嫌疑人这一行政行为本身并未违法,所以不存在“侵犯个人隐私权”。对此,姚建国认为,对于嫌疑人,可以拘留、罚款,但不能侵犯其人格尊严,人格不仅指隐私权,还包括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等。
对于深圳沙嘴村部分村民对游街示众“拍手称快”的情况,姚建国说他在网上也看到了类似的意见,“不光是公安机关,普通民众也赞成,这就是一种思想观念上的错误,我们就是要改变错误的思想观念。”姚建国说,如果公安机关在执法的同时本身就违法,那么民众就会把这种违法行为当做合法。姚建国不否认打击卖淫嫖娼会有净化社会环境的作用,但是打击行为本身已经起到了这种作用,没必要游街示众。“我们还要清醒认识到,群众的种种叫好到底是为打击违法叫好,还是为游街示众叫好。”
这是违法行为
希望不再重演
对于此次事件,姚建国说自己希望有个好的结果,希望警方有个正式回复,打击违法行为是个好事,只是现在出现了美中不足(指游街示众),自己把这点揪出来,就是希望有个权威评论,要让大家都认识到这是违法的行为,否则无法保证类似事件不会重演。
罗杉黄学民D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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