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获悉,中国音协已对1元/房/天版权费方案妥协,但设定时间大限。记者第一时间采访了深圳罗湖区歌舞娱乐协会秘书长张效坤,张效坤给北京同行3个对策:谈判降价、自拍MV、自开演唱会。
强烈质疑MV画面收费是词曲百倍
在KTV版权收费之争日益激烈的时候,深圳协会能把1元标准争取下来,可谓此次争端的一个重要转折。 “其实深圳的情况有点特殊,”张效坤说,“深圳两年前就开始交费了,但当时还没有音像管理协会,我们和音像著作权协会签订了协议,基本合1元/房/天。协议明年11月才到期。”北京作为试点城市之一,一直受到全国关注。张效坤给北京同行的建议是,“首先可以谈判,版权费还是该交的,但12元显然多了。”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国家版权局在2000年44号文件中明确了歌曲著作权收费,是0.12元每首。“到底一个MV中是歌词歌曲占主要地位,还是画面占主要地位?MV12元的收费是词曲0.12元收费的100倍,这是不是合理?我认为3~4元是可以接受的。”谈不下来怎么办?“那我们可以继续交词曲著作权费,然后自己拍MV,几百家KTV,每家交10万,就能拍几千首MV。词曲是主要的,背景拍些风景就可以了,不会有太多费用。”千篇一律的风景是不是有点单调呢?张的第三招解答了记者的疑虑,“港台歌星大家都喜欢,他们的版权比较贵,但我们可以自己来组织他们的演唱会,这样版权就是我们的,一样可以用到我们的包房里。”
MV内加广告自主版权还能赚钱
记者将深圳同行的建议第一时间反馈给了北京的KTV经营者,北京某大型KTV经营主管刘先生说,“12元肯定是高了,我们现在用到的文化部的曲库,每首歌点用一次才1毛钱。”刘先生与张效坤有一个共同的想法,“我们可以考虑一起拍MV,不一定是北京或深圳地区,可以是全国各地区一起来做,交换使用。在MV的背景里,我们可以加入一些软性广告,也解决了一些拍摄经费问题。”《北京商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