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刚买回家就发生了堵心事,只要一启动车前部就发出异响,车主熊某在6天内到经销商处维修了3次,但均未能得到解决。异响是否属于质量问题?是否影响了车辆的正常使用?在没有相关国家标准的情况下,河东区法院日前根据大量证据支持了熊某的索赔诉求。
熊某诉称,今年年初,他花214800元从本市某汽车销售公司买了一辆帕萨特汽车。车子开回家后,他发现机器的噪音很大,只要一启动车前部就有“刷刷”的响声。为了解决问题,他在购车后的6天内3次找到被告修理,被告虽经反复维修,但一直也没能找到问题根源。因此,熊某要求对方为其延长车辆保修期并赔偿3万元损失。
被告汽车销售公司辩称,该车在行驶中出现的声响并非很大,且属于调试维修范围内的情况,不属于质量问题。因此,公司同意延长该车的保修期限,并承诺保修期内不收车主的维修工时费用,但不同意车主的赔偿要求。
法院经审查明,原告购车后,确实3次到被告处解决异响问题,但虽经更换涨紧轮、涨紧器、水泵等,异响均未消除。该案成讼后,法院先后委托天津市汽车研究所和中国汽车研究所进行鉴定,两部门均称所鉴定的内容国家和厂家都没有可依据的标准,回复无法鉴定。经组织现场查验,发现车辆前部确有“刷刷”声。
法院观点
法院认为,大众牌汽车是国际知名品牌,其对生产、出售产品的质量要求远远高于普通品牌,因此才在消费群体中树立起可信赖的品牌形象。现原告购买的车辆确实出现了问题,而该问题属于质量问题还是产品缺陷,虽然无法鉴定,但并不代表此车没有瑕疵。纵观该案,原告的车辆维修问题迟迟不能解决,原告在放弃更换车辆的要求后,只希望能延长保修期限,因此延长保修期的诉求应予支持。
同时,原告购买的车辆出现了瑕疵,长时间的修理不能修复,使原告浪费了大量的时间,必然也会为其带来经济上的损失,更为重要的是,本应完好无瑕的车辆出现的瑕疵却无法找到问题的症结,是否隐藏着更大的隐患又无从得知,因此原告主张赔偿损失的诉求于法于理也都应该得到支持。据此,法院除判令被告汽车销售公司为诉争汽车延长两年保修期,并且保修期内因车辆瑕疵产生的维修费用由被告负担外,还判令被告赔付原告两万元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