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看到大货车司机张某在马路上撞了人,交通协管员石某认为这是个发财机会,遂上前敲诈15000元。日前,大兴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石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去年9月19日下午,交通协管员石某在大街上值勤时发现,一辆大货车将一名行人撞倒。
大兴法院经审理认为,石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公民钱财,且数额较大的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