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保公司赔偿拍卖公司120万元后向原告索赔;法院认定展方安全防范存有过失
本报讯 (记者李欣悦 通讯员韩晓冬甄红)古董爱好者房言山因为不慎将展柜玻璃撞碎,导致柜内古董坠地毁损,由此遭120万索赔。
昨日,这起历时两年的巨额索赔案在宣武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房言山赔偿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宣武支公司(下简称“中保宣武公司”)20万元。
事件
乾隆花瓶掉地破损
2004年1月7日,房言山在参观北京翰海拍卖有限公司举办的“2004迎春拍卖会”时,不慎撞破展柜橱窗玻璃,导致展柜内摆放的清乾隆青花折枝花卉六棱瓶掉在地上毁损。该展品保额为人民币120万元,中保宣武公司赔付拍卖公司120万余元后,将房言山告上法庭。
经鉴定,此花瓶确系乾隆年间所制,并非赝品。
法院
被告应承担相应责任
法院
认为,房言山在观展过程中疏忽大意撞破展柜橱窗玻璃,致使展柜内清乾隆青花折枝花卉六棱瓶掉在地上毁损,应当承担因其过失行为而导致的相应的民事责任。
对于方言山所称展柜玻璃没有安装牢固,因无证据证明,法院不予采信。
另外法院认为,参观者过失撞破展柜玻璃,造成文物落地毁损,亦说明该预展在安全防范方面存在过失,未尽到对于贵重展品采取与其价值相适应保护措施的义务,因此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宣判后,保险公司未明确表示是否上诉,方言山则大呼不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