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由我抚养,你同意吗?”
“我同意女儿由你抚养。”
“离婚后,你每月支付女儿的抚养费200元,一直到女儿18岁。你做得到吗?”
“我能做到。”
这是一对夫妻在网络上的对话。 近日,他们在深圳市南山法院西丽法庭法官主持下,在网络上进行协议离婚。40多分钟过去后,这对分居多年的夫妻终于达成离婚调解方案。
据了解,原告陈女士与被告王先生分居多年,感情变得淡漠,陈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离婚。可是王从2004年起下落不明,一直联系不到,主审法官多方查询也没有结果。后来,主审法官委托王的祖籍地法院向王的父亲转送了有关文书。半个月后,王打来电话称,他同意离婚,但他远在外地打工,无法赶回深圳,可通过网络联系。于是,法官决定通过网络来调解此案。
开庭当日,法官通过网络即时通信工具和王取得联系,并将原告提出的调解方案一条一条发给他,王看到一条信息就即时在网上反馈他的意见。整个调解过程,法官都没有与被告直接谈话,只有敲打键盘的声音和屏幕上闪过的一行行文字。经过法官的协调,双方终于达成了最后的调解方案。
为了确保双方对调解协议没有异议,法官让书记员把调解协议整理完整,通过Email发给王,王收到邮件后,给书记员回复了Email,对调解协议表示完全同意。
最后,调解协议打印出来以后,为了核实被告的身份,法官让书记员把调解协议寄到被告打工所在地的法院,并告知王带着身份证到法院,在当地法官的主持下签署调解协议,然后再把调解协议寄回深圳南山法院。据深圳商报今日消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