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本报登载了读者石宗英老师反映的《我买的房子咋就一直住不了》的文章。记者在昨天又与另一位“争议房主”吴毅老师取得了联系。
吴毅老师在电话中情绪比较激动,他告诉记者,这所有争议的房子已经被他卖掉了。 当初,吴毅老师还在南京农专即现在的金陵专科学院时,因为享受房改房政策,当时是以一万多的价格买下了东井村的房子。而森林专科学校与金陵专科学院签订的协议和补充协议,是背着他签的,学校之间达成的协议与他无关。现在学校分给他的房子只有90多平米,离享受的政策110平米还差不少,而现在学校也没有补给他任何差价。并不存在交出房子给金陵专科学院的事情。
吴毅老师在电话里说,他本人与石宗英老师之间并不存在个人恩怨,至于当初为什么要交出东井村的两证和钥匙,是因为森林学校要给自己分房,所以才把东西交给学校,至于学校为什么会把房子“卖”给金陵专科学院,自己并不知情,所以,认定两家学校签订的协议是无效的。1996年吴毅买房子时,没有经过学校,是直接从房管所买的。而且,去年年底,金陵专科学院把森林专科学校告上法庭,最终也没有最后的认定。吴毅老师认为,他补办两证和买卖房屋完全是合法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