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俗户禁止加工游客自采食品
本报记者李兰报道 从明年1月1日起,京郊民俗旅游户必须在店堂内悬挂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以及旅游部门统一制发的牌匾。民俗户严禁加工游客自行采摘的野菜等食品,现场宰杀畜禽,必须经过检疫并取得合格证明。 昨天,市食品办发布了民俗旅游、建筑工地和庙会三大食品安全食品安全管理规定。
民俗户厨房要贴瓷砖
如果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庙会的经营者或承办单位、工地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以及民俗户应该立即向区县卫生局报告,区县卫生局应在1小时内将初步核查结果上报区县食品安全办。
北京市食品办有关负责人介绍说,这三个规定明确了食品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民俗旅游户食品安全》规定,民俗户的厨房必须远离垃圾堆、厕所、粪池等有毒有害场所,操作面积不能小于8平方米,灶台周围要贴瓷砖,高度不能低于1.5米。切配凉拌菜要使用专用刀、墩、板、容器,洗菜区具备两个以上禽肉、蔬菜分开的清洗池。
此外,民俗旅游户不得加工游客自行采摘的野菜等食品,现场宰杀的畜禽必须经过检疫合格。“之所以禁止加工游客自采的食品,是因为考虑到游客很难判断自己采摘的野菜等食品是不是安全的,一些野生果实和菌类,很可能是有毒有害的。”市食品办负责人解释说。
庙会卖散装食品要戴口罩
从明年起,庙会中各种风味小吃将设在周围25米内没有垃圾堆等污物的清洁环境中,场地内要有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食品经营者要明示证照,卖散装食品要戴口罩、手套和帽子,食品容器上需要标志食品名称、配料表和生产日期等信息。
此外,庙会中食品经营者发布广告不得出现与药品混淆的用语,普通食品、新资源食品和特殊营养食品广告不得宣传保健功能。此外还特别规定,庙会活动的举办单位应当是具有与庙会规模相适应的经济赔偿能力的法人。 (责任编辑:刘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