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衡水电(记者李海菊)昨天,衡水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二十六次会议,任命高宏志同志为衡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市长,接受冀纯堂同志辞去衡水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
高宏志,男,汉族,1967年10月生,正定县人,1986年8月参加工作,1990年12月入党,在职大学学历,教育学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