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日报报道 (记者倪艳)近日,省政府发出《关于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增长机制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的城乡低保标准要随人均收入上涨,并且,从明年起,对低保对象中的重度残疾人,可按当地低保标准全额发放低保金。
市民政局有关人士告诉记者,该通知要求今年年底前,苏南的城市和农村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260元和120元。这对我市没有影响,因为我市目前的城市低保标准是280元,农村低保标准为140元—280元。
但“从2007年起,对低保对象中的重度残疾人本人可按当地低保标准全额发放低保金”的规定,对我市近千名重度残疾低保对象来说,是个利好消息。我市目前对这部分人采取的是本人每月多发保障金标准全额的20%的方式,即每月多拿56元。以吃低保的一家三口中有一个重度残疾人,人均每月补差70元计算,重度残疾人可以每月多拿56元,也就是全家每月能领到266元低保金。按照新标准,家里的其他两个人还是每月拿70元,重度残疾人本人可以拿到280元,加在一起就是420元,要比现在的标准多出154元。
该人士说,新政策对我市影响最大的是要求建立低保自然增长机制的要求。因为我市目前的每次低保提标都是根据物价上涨情况和财政的承受能力综合考虑的,没有一个固定的标准。而通知明确要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随城乡居民收入的提高相应增长,原则上城市不低于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农村不低于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这就是说,如果今年我市的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比去年增长了,那明年我市的城乡低保标准肯定要再次提高。
通知还明确了低保标准的制定方法,即城市低保标准,按照该省辖市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25%的比例制定。农村低保标准,按照该县(市)的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0%—25%的比例制定。假设某市上年度的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1万元,那今年的城市低保标准至少就是人均一年2000元。如果某居民家庭人均收入只有1000元,那政府至少就要给他家人均发1000元,补足差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