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记者昨日获悉,成都市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通知,决定从本月起至2007年4月在全市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专项工作。普查整治范围包括全市城乡二、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生产活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其中重点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具有一定规模的公众聚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场所;综合楼;城镇区域性火灾隐患;不符合城市消防规划要求的火灾隐患等。
通知还指出,日前公安部建立了全国“火灾隐患普查直报信息系统”,对普查的单位和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由市级公安消防部门报省级公安消防部门后及时录入上网。因此,各区(市)县要准确填写“火灾隐患普查登记表”,逐日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并由各区(市)县公安消防部门汇总后逐日报市消防支队。
(舒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