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政法宣记者欧阳晨)昨天,广州市委政法委召开“树立法律权威、维护社会秩序”座谈会,研究部署对群体性事件中扰乱社会秩序违法犯罪行为的处置工作。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桂芳出席并讲话。会议由副市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苏泽群主持。
据了解,当前,广州市一些群体性事件中的违法犯罪行为较为突出,一些矛盾纠纷的当事人为实现个人目的,目无法纪,动辄静坐示威、拦截车辆、堵塞交通、聚众围攻、砸毁财物以及暴力抗法、暴力袭警等,危害了社会秩序,损害了法律权威。会议认为,对这些违法犯罪行为,如果不依法采取法律措施,往往会导致事态扩大升级,势必造成藐视法律权威、破坏社会秩序的现象愈演愈烈,因此,必须依法果断处置,树立法律权威,维护社会秩序。
张桂芳对群体性事件中扰乱社会秩序违法犯罪行为的处置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第一,要统一思想,增强树立法律权威的意识。当前绝大多数群体性事件属于人民内部矛盾,这些矛盾只有在法治框架内、循合法渠道才能获得妥善解决;在表达诉求、维护权益过程中的任何违法犯罪行为都使矛盾性质发生了变化,都不应当得到迁就和放纵。第二,要明确要求,积极稳妥处理群体性事件中的违法犯罪人员。通过依法处置扰乱社会秩序行为来树立法律权威,通过树立法律权威来减少扰乱社会秩序的现象。首先,依法果断,绝不能放纵。对群体性事件现场,要坚决果断地控制;对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人员,要坚决果断地处置。其次,典型曝光,体现教育警示。第三,要落实责任,切实压减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