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陕西天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遭遇了在中标后被“踢出局”的戏剧性一幕:“招标会上当场宣布我们中标时,向我们表示祝贺的另一家竞争者却在招标会外成了实际签合同的公司”。
日前,难以接受招标单位做法的天星公司愤然向招标单位提出质疑:作为大公司的中石油股份西北销售宝鸡分公司怎么能用如此的手段,来对待严肃的项目招标活动呢?天星公司李女士表示,她要将这个工程招标活动内幕揭露出来。
招标会获得第一名
“我们是今年8月份接到中石油西北销售宝鸡分公司发来的宝鸡油库含油污水处理设施改造项目工程招标邀请函的,作为拥有甲级施工资质的公司,接到这样一个造价约100多万元的工程邀请,我们并不感到有什么特别的。但这毕竟是个业务,所以我们进行了相关准备”,陕西天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的负责人李女士说:“但是当我们为此花费了很大精力,并在招标会上被评为中标者后,发生的事情却令我们感到越来越离奇。”
“当时,这样一个工程,我们肯定能够拿到”。李女士说,所以他们便在当地环保部门的推荐下交了5万元保证金,于今年9月14日到宝鸡参加了该工程的招标会。
9月14日在宝鸡市东风路中石油西北销售宝鸡分公司的一间会议室里,宝鸡油库含油污水处理设施改造项目工程招标会如期举行,有3家投标公司参加了该项目的竞争。当天下午,由宝鸡市环保局4人、中石油销售兰州总公司1人以及中石油西北销售宝鸡分公司有关人员组成了专家评标组。评标组对3家竞争单位的技术力量、工程预算等方面进行了分别评比,并在进行了不公开评议之后,当场宣布:陕西天星综合得分为第一名。
“当时,其他两家参与竞争的公司负责人,还向我们的参会者表示祝贺”,陕西天星有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公司的在场人员也很兴奋,毕竟第一名的结果肯定了他们公司一个多月的筹备工作。
意外出局成了笑柄
按照中石油西北销售宝鸡分公司的招标文件“得分第一名为中标者”的规定,陕西天星已经成为这场招标会的中标者,“然而接下来的事情却令人难以想象。”陕西天星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原本以为我们可以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可以收到中标通知,然后签合同”。
正当他们与招标单位交涉时,12月4日,天星公司惊讶地发现,中石油西北销售宝鸡分公司竟然与另一家公司签订了施工合同。
“他们怎么能违反招标法规和招标文件,在没有和我们公司终止事实合同关系的情况下,与另外一家公司签合同呢?”陕西天星公司负责人说,“这已经明显违反了招标文件的规定。在没有与我们终止合约关系的情况下,与别人签约的事实实际上已经违法。这种简单而不遵守招标‘游戏规则’的处理方式,令我们在感情上也难以接受,该事情甚至已经成为业界的笑柄。”
中石油宝鸡分公司:
第一名有不良工程记录
对此,中石油西北销售宝鸡分公司给天星公司的解释是:“由于天星公司在当地的一个工程上有不良记录,公司担心让天星施工会存在工程质量隐忧”。而对于这样的解释,天星公司负责人说,“我们还未给油库方面施工,怎么能说我们的质量有问题呢?”并认为这只是油库方面的一个表面借口。
6日下午,中石油西北销售宝鸡分公司经理助理樊先生致电记者说明了招标会的情况。樊先生说,虽然该工程的招标会上,得分第一名的竞争者是陕西天星公司,但是那是因为天星公司说得好。而经过该公司在招标会后调查,天星公司在当地的一个项目上有不良记录,他们考虑到这家公司做得不好,所以为慎重起见,才和另一家公司签了合同。并且说,招标会并没有当场宣布“谁是中标者”。
对于整个油库污水处理项目的招标会,樊先生表示,他认为招标会是按照法律程序办的,他们和另一家公司签约的实际情况也是经过慎重考虑的。在处理这件招标事宜上,他们也没有任何不符合法律程序的做法。所以对于得分第一名的天星公司,公司的做法也没有不当之处。最后,樊先生强调,他们公司在招标文件里也补充了规定,得分和质量是并重的。如果天星公司既是得分第一又没有工程不良记录,那他们肯定选择天星公司。
天星公司:
这是一场没有“游戏规则”的招标
陕西天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李女士昨日说,为了为该公司挽回面子以及损失,并揭开这场没有“游戏规则”的招标会内幕,他们将通过法律手段为自己讨说法,并要对方承担相应的违法违约责任。
对于此次招标会风波,记者昨日采访了西北政法大学教授王今生,王教授明确说,按照我国《招投标法》以及本事件中的“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如果本次招标会的过程完全符合要求,而最后的发标单位签合同的不是招标会上的中标者,那么发标单位的行为将构成违法、违约。如果招标会本身不合规定,那么就另当别论。对于此风波的处理,王教授说,解决纠纷可通过两种途径,一种是双方协商解决,另一种就是采取诉讼方式解决。
陕西天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李女士昨日表示,他们已经开始收集相关证据,准备将中石油西北销售宝鸡分公司告上法庭。
本报记者 赵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