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护世界文化遗产明孝陵,2006年上半年南京市政府与交管部门对明孝陵景区下达了“禁车令”。在晨报一连两日对“餐饮店蚕食南京公共场所”进行报道以来,又有读者向晨报反映,“金陵四十八景”之一、位于明孝陵风景区的梅花山名胜“商飙别馆”,如今已成为了一家私人饭店,凡来此消费的车辆通畅无阻,“禁车令”形同虚设。
“禁车令”前消费车畅通无阻
接到投诉后,记者来到梅花山公园东入口处。当记者的车准备进公园大门时,两位工作人员指着旁边的一块告示牌说,现在车辆都不能进公园。在这块告示牌上写着:“禁止外单位所有机动、非机动车辆(残疾人车辆除外)进入明孝陵景区(含梅花山、梅花谷红楼艺文苑、紫霞湖),车辆在停车场及园外指定地点停放。”落款时间是2006年3月16日。
记者向工作人员表示,自己前来是为了到园内刚开的饭店订饭。“订饭的啊,进去吧。”工作人员立刻放行。
刚刚修缮完毕的“商飙别馆”挂着一条横幅,上面写着“梅岭阁开业”等字样。门前是上百平方米的停车场,当时停了四五辆车。
记者表示想来订婚宴,一位大堂经理带着记者参观。“我们这个饭店是10月13号开业的。平时生意很好,晚上包间基本都满,9:30打烊都是早的。”“这里以前是什么地方啊?”记者询问该经理,“以前是民居,中山陵综合整治时,居民迁出去了,这里进行了重新建设。”该经理回答。“那你们建宾馆还是招投标的?”“这点我就不清楚了。”
“现在景区限车,我们还有客人的车子到时怎么进来呢?”记者表示了担心。“这个没问题,我们前面有保安,只要说明是到饭店吃饭的就可以进来了。”她还表示,对于订好位置的,保安都会有一个单子,车子过来报一下订餐桌号和姓名就可以了。
在公园里,一位正在做保洁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来这里吃饭的很少是来公园玩的游客,大都是专程赶来吃饭的,来这边的基本上都是开车过来的。记者提出疑问,3月就颁布了“禁车令”,车辆开进园内不是明知故犯吗?该位工作人员朝记者笑笑说,没本事能把饭店开到这儿来吗?谁会把车辆停在外面,走上一二十分钟进来吃顿饭?
管理部门:手续齐全
5日下午,中山陵园管理局宣教处的一位副处长接受了记者的电话采访。“‘商飙别馆’饭店,拥有一切合法手续。”她介绍,“梅花山1000多亩地没有一个吃饭的地方,很多游客对此有意见。梅花节时,管理局临时让很多小吃进来,以解决这个问题。而‘商飙馆’原为行宫,本是休闲娱乐的场所,所以重建后,将‘商飙别馆’建为饭店休闲场所也是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对于记者提出的,在原规划中“商飙别馆”的定位是什么,是否一开始就是饭店?梅花谷开饭店,有没有进行招投标?“禁车令”为何对就餐者就能网开一面?这位副处长只是一再表示,“商飙别馆”本身的手续都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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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内违规建宾馆最高可罚100万元
为了保护风景名胜区,《风景名胜区条例》已经于2006年9月6日经国务院第149次常务会议通过,进行了公布,并于2006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规定,“在核心景区内建设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疗养院以及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其他建筑物的,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或者限期拆除,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声音
不能让少数人侵占公共资源
“会所开了近一年,管理部门竟然不闻不问。”家住娃娃桥的高女士在热线中有些按捺不住自己的激动,“会所的污水怎么排?会所开在园区内到底有没有经过规划部门的批准?如果报告了相关部门,管理部门又怎么会同意?”高女士建议晨报继续关注这家开在李时珍馆的餐饮会所,“一定不能让少部分人侵占属于大家的资源”。
景区餐饮要按规划来
为什么越来越多的酒店会开在风景园区内?江苏省城市发展研究院院长张锋教授在接受采访时也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景区如果纯粹是为了解决园内生活配套问题,建一点餐饮无可厚非。“但不能多,一切都得按照规划来。”张锋说,整个风景区应该考虑到经济利益与社会效益的协调,考虑到自然环境与配套的协调,“如果所开发的餐饮不是为游客服务,而是为了给少部分人提供服务,这就变味了。”
张锋表示,风景区内要不要开酒店,具体在什么地方开酒店,这些都需要规划部门好好规划。而作为景区的管理部门,应严格按照规划办事,对于出现不按规划来、违规开发的餐饮,管理部门理应查清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