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2-8 6:44:46 晨报讯(记者张星)昨日,大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称,企业离退休人员采暖费补贴专项资金筹集和社会化发放工作进展情况良好。逾期缴纳采暖费补贴专项资金的企业,凡在年底前补缴的免收滞纳金。
截至12月5日,大连共收取采暖费补贴专项资金53832万元。社会化发放127675人,发放采暖费补贴12151万元。
企业离退休人员采暖费补贴专项资金筹集制度是大连城市供热体制改革的创新,在全国没有先例。通过制度的建立,大连将最大限度地解决绝大多数企业离退休人员采暖费补贴发放问题,有利于企业,有利于职工。
按照《大连市企业离退休人员采暖费补贴专项资金筹集管理办法(试行)》(大连市人民政府第80号令)的要求,地处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市内城区部分)内各类城镇企业(包括市属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三资”企业、私营企业、中省直企业、行业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都要为本单位具有大连市市内四区城镇户口的在职职工缴纳采暖费补贴专项资金。各企业应及时缴纳采暖补贴专项资金。
大连市企业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称,考虑到新政策刚刚颁布,逾期缴纳采暖费补贴专项资金的企业,凡在年底前补缴的免收滞纳金,从明年1月开始将按照政府令规定收取滞纳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