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沈城3000平方米以下房屋装修改造的消防手续,市民可以直接到区县的消防大队办理。
沈阳市消防局在下放审批权限的基础上,进一步简化消防相关手续的办理程序。今后,像多层住宅工程,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以下的高层建筑、地下建筑、歌舞放映游艺场所的装修改造工程,3000平方米以下多层装修改造工程及丙、丁、戊类厂(库)房工程的消防设计、变更审核和消防验收;公众聚集场所使用、开业前的消防审核;大型群众性活动场所的消防安全审核等手续可以到各区、县(市)行政审批大厅消防窗口办理。
沈阳市消防局出台了《文明执法服务规范》完善消防行政许可受理、消防行政处罚、执法接待礼仪、过错责任追究等行为,调整了对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大型公共建筑等项目的行政许可审批权限。
另外,沈阳市消防局从12月1日起开展冬季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改,保安全”行动,截止到昨天,全市共检查各类场所208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148处。(曹联合见习记者杨晓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