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12月8日讯
(记者吴跃通讯员李建国)6日下午,我市卫生部门出台了《水痘、流行性腮腺炎防治工作指导意见》,指导市内当前以及今后水痘、流行性腮腺炎的防治。
据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人介绍,水痘、流行性腮腺炎是我市常见的急性病毒性呼吸道传染病,好发于春冬季节。 为做好流行季节的防治工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我市的具体情况,及时出台了《海口市水痘、流行性腮腺炎防治工作的指导意见》,为指导基层卫生防疫机构以及卫生防保组开展防治工作提供了可靠的依据。
《指导意见》主要分为临床表现、诊断标准、疫情报告及预防控制措施等几个部分,重点强调了疾病的疫情报告及控制措施,《指导意见》重申:“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等集体单位中发生10例及以上流行性腮腺炎或水痘病例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系统进行网络报告”,要求疫情发生后,病人及疑似病人要严格居家隔离或住院隔离,学生痊愈后要经校医或医生检查确认方可返校。(来源:海口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