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记者 梅军 王成琛通讯员胡顺华)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全省水资源费征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凡湖北省境内所有发电企业、城镇自来水企业都必须缴纳水资源费,湖北省电价、水价将会适当上涨。
今年5月,省物价部门已出台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目前,湖北省部分发电企业、城镇自来水企业表示,水资源费尚未计入水价、电价成本,难以承担。
昨日的会议宣布,城镇自来水企业所缴的水资源费,原则上按水资源费标准的80%计入价格成本,另外20%由自来水企业自行消化。水价调整要召开听证会。发电企业所缴的水资源费,明年在调整湖北省电价时,将把该成本因素考虑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