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报讯 (记者 云川 实习生 肖渊 通讯员何伟民陈开珍)“无论怎么惩罚我都行,但千万别将我的图像播出去,这样让众人知道之后,我的父母亲将在邻居面前抬不起头,5岁的小儿子也会因别的人指指点点而受到伤害。”12月7日下午,已被海口市美兰公安分局刑事拘留的涉嫌诈骗车辆妇女李某,泪流不止地对记者说。
据李某称,她今年26岁,海口市人,本有一个幸福的家庭,长年与父母和一个5岁的儿子生活在一起。因为替人卖私彩,欠下了老板数万元钱。
今年9月,李某就利用从网上看到的别的作案手法,从汽车租凭公司租车出来。最初李某租车出来后抵押给典当行,将钱还给了欠债的老板,然后又用同样的方法,从另一家租赁公司租来小车,再将其车当掉,之后用典当的钱,支付了典当期间利息,然后将前一辆小车从典当行赎出来,还给租赁公司。当从租赁公司租到第三辆小车,李某典当了6万元钱去还前面的债。
此时,李某心里有些害怕,就去找律师咨询。律师建议李某去投案自首或者与典当行老板协商,将车取出来还给租赁公司,再想办法分期还付所欠典当行的利息。李某找到典当行老板,对方同意李某分期还钱,但要求李某必须将车留在典当行。而李某每租一辆车,每月需支付租赁公司5000元钱的费用。
这样李某欠下的租车费和典当利息越积越多。为了摆平前面的事情,李某便继续运用同样手法租车,并伪造了证件将车卖给了他人。为了配合租车,李某还找了一个从白沙来海口打工的23岁女子符某。李某同时发现租车人只要交纳了押金,租赁公司对租车人的身份证只是简单地查看一眼就将车租出来,有时没有身份证,租赁公司只将租车人的驾驶证号码记下,收下租金后就将车租出,因此李某就开始使用假身份证租车。
租车出来后,李某就利用伪造的证件,由符某出面冒充车主的女朋友,将车典当或卖掉。
10月26日,海口蓝天路派出所接到群众报案后,立刻上报到美兰公安分局。随后美兰公安分局刑警大队重案组和蓝天路派出所,联合侦破此案。
11月28日,李某听说有人想买一辆车。29日上午,李某从海口国贸一家租赁公司租了辆凯悦小车。当天下午李某将租来的车开到某大酒店前,然后与那位介绍来的买主洽谈。对方查看了李某找人伪造的行驶证后,没发现什么问题,认为价值10多万元一辆的小车,自己以4万多元就买到,真是捡了个大便宜。没到车管部门核查,就准备成交。这时守候在一旁边的民警,将李某人赃俱获。李某的同伙符某也被抓获。
目前警方已查实,李某用诈骗的手段,先后从7家汽车租赁公司骗来7辆小车典当或是卖掉。而李某典当或卖车所得的钱,大多支付了租车款和典当利息。
目前,警方仍在进一步调查处理此案。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