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履行加入世贸组织承诺,商务部日前发布《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和《原油市场管理办法》,规定自2007年1月1日起开始对外开放国内原油、成品油批发经营权。专家表示,这不仅打破了国家统一配置原油资源和中石油、中石化两大集团集中批发成品油的格局,而且将会对进一步完善国内油品定价机制产生重大影响。
成品油市场三足鼎立之势即将形成
相比起2005年1月1日执行的《成品油市场管理暂行办法》,此次新规最大的特点就是降低了民营石油企业的准入门槛。根据此前的管理办法,民营油企必须要拥有一定数量的自备或者控股加油站,才能拿到成品油批发牌照。而这次新的《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却规定,只要具有长期、稳定的供应渠道,并与具有批发资格的企业签订3年以上的相关协议等条件,就可申请具有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
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时机未到
自《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草案)进入征求意见阶段起,业内就开始期待新成品油定价机制(简称“新机制”)也随之出台。里昂证券更是把新机制出台的日期预期到了今年12月11日,也就是中国石油石化市场正式开放的日子。
但是记者经过多方了解认为,作为能源业改革的重中之重,改革定价机制的时机还不成熟。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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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信息中心能源专家牛犁表示,新规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石油民营企业与国有石油公司拥有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将为国家的能源安全发挥积极作用。
据了解,目前民营企业已进入我国成品油分销领域的各个环节,截至2006年11月底,我国社会批发企业占国内成品油批发企业总数的33.4%,社会加油站占国内加油站总数的56.3%。随着新规定的出台和实施,这一比重可能还会增加。
民营油企获得了更低的准入门槛,而一直对国内石油市场望眼欲穿的外资,也将通过两项新规获得在国内批发零售原油、成品油的资格。据了解,从2004年成品油市场零售逐步放开以来,包括BP、埃克森美孚、道达尔等国际大公司都已经开始在我国市场显现身影。今后批发市场放开后,这些手中握有大量国际化资源的企业,势必将为中国市场引入更多的产品和竞争。“国有公司、跨国公司、民营企业”三足鼎立之势即将形成。[相关阅读:成品油批发向外资开放原有垄断格局被打破]
暂不会影响国内成品油零售价
此次两个办法的出台也受到很多消费者的关注,因为通常来说随着市场主体的增加,商品的市场价格也会随之受到影响。不少人士表示,虽然中石油、中石化不断地在全国圈地,但现在加盟它们的民营加油站还是有一部分油来自民营的石油化工企业。一旦民营和外企联手,中国石油流通领域的发展是否会有改观?
牛犁表示,成品油零售价基本不会受新规出台的影响。因为目前放开的只是市场准入而不是价格,而且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三大国企的产业链条相对完整,放开市场准入后,首先受到外资冲击的可能是目前还显弱小的民营油企。只要成品油定价机制不放开,对国内成品油零售价格的影响就很小。
但是随着批发市场的放开,更多国外产品、管理和服务理念届时将进入中国,还是会撼动国有油企的市场,最终对国内油品定价机制产生积极影响,同时也将加速企业改善服务质量的步伐等。不少专家预测,将来政府的指导定价很有可能成为行业的最高限价,以企业的实力和品牌来决定未来的市场价格。[相关阅读:国有炼油企业冲击不大]
政府监管不会放松
专家表示,两个法规进一步放开了我国的成品油和原油市场,但并不意味国家对石油市场的监管放松。
一方面石油作为大宗主要能源商品和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特性决定了国家的宏观调控和监管不会放松,特别是在目前这种高油价时期更是这样。在此次出台的管理办法中,除了提出有关原油、成品油经营企业的资质条件、申请程序、提交材料、监督管理等内容外,对各级商务主管部门的审核、受理也作出了严格规定。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研究所所长周大地说,原油和成品油批发市场放开后,不可避免地会带来冲击,那么政府的监管尤其是法律监管也必须随之完善起来。这样可以做到企业进入时的审核、市场竞争时的公平、资源配置的合理均有理有据,避免恶性竞争情况的发生。
另一方面,成品油市场主体多元化虽然可以优化产权结构,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和竞争能力。但同时也带来竞争加剧、企业经营风险加大的趋势。这可能使国内反而出现炼油厂数目减少、炼油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装置规模大型化的发展走势。因为从世界范围来看,大型一体化综合石油公司和炼油公司在世界各主要国家的成品油分销市场始终占有主导的地位。
因此各个市场主体要认清世界成品油分销行业集中度提高、竞争加剧、发展加快的新形势,改变观念,找准各自的市场定位,发挥各自的优势,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