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郑州12月7日专电(记者王云河)河南省国资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管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的指导意见》,省管国企老总的职务消费将实行审批制。此举主要是为了防止国企负责人在职务消费上出现过多、过滥、公私不分等现象。
针对以前在国企领导群体中容易出现的不良现象,《指导意见》做出了一些较为详细的规定,如严禁企业在发生非政策性亏损期间,购买或者更换小汽车、装修办公室、添置高档办公用品等;严禁违反规定用公款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用公款支付或者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购置住宅、住宅装修、物业管理等生活费用;严禁超过规定标准报销差旅费、业务招待费;严禁将职务消费范围内的开支转移到下属单位报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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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生活费用”也用公款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