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出租屋怕挂不合格牌
法制网厦门12月7日电记者张学锋“2006年以前,我的5层出租楼一直无人问津,原因就在于悬挂在我家门前的那块‘不合格出租屋’牌。后来,我下了狠心,拿出一笔钱,在楼房内购置了灭火器,安装了简易喷淋设备,那块‘不合格出租屋’牌终于被换上了一块‘合格’牌。 ”
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霞阳社区居民杨升第今天对前来访查的国务院安委会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督察组说:“自从有了消防‘合格’这块金字招牌,就有了市场,附近的企业纷纷上门求租,出租价格也随之上涨了。”
厦门是外来农民工聚集地区。据厦门市消防支队的调查,全市共有私房出租屋14756幢,居住了来厦务工人员20余万人,然而,有近七成出租建筑不符合基本消防安全条件,存在着很大的火灾隐患。为此,厦门市各级消防部门探索建立了出租户消防等级评定制度,对私房出租户分三大类进行挂牌管理:对安装简易喷淋、疏散条件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灭火器材完备的出租户,定为“合格出租户”,悬挂合格出租户牌;对符合疏散条件基本要求、灭火器材完备的出租户,定为“基本合格出租户”,悬挂基本合格出租户牌;对不具备基本消防安全疏散条件、未配备消防器材的出租户,定为不合格出租户,挂上“不安全出租户”牌子,以示警戒,督促消除火灾隐患。
同时,厦门的大多数企业在员工管理中,明确要求员工不得承租不合格的私房出租屋,如有违反的,以辞退论处。果然,不到一年时间,仅海沧区就有三千一百多名承租人从不合格出租户中迁出,而且,不合格出租户的租金还骤然减少,当初持抵制、观望态度未挂牌的房东,也主动投资进行整改。(责任编辑:徐艳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