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免刑责再审判十年追踪:终审维持10年刑期
本报讯 前日下午,郑州突然下起小雨,王刚的妻儿等家属一同前往郑州第一看守所,他们担心王刚情绪不稳定,想来安慰他。因为此时的王刚,刚刚接到法院送达的终审判决书,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驳回上诉,维持10年刑期的原判。
求子心切作出鲁莽行为
王刚的妻子小芸在政六街某宾馆监控室工作,结婚后频繁流产,询问医生得到的答案是孕妇应尽量少接触辐射环境。当王刚发现自己第三个孩子胎死腹中后,于是就发生了震惊一时的“7·15”绑架案:当晚,王刚喝了点酒,拿起菜刀前往宾馆,把菜刀架在员工脖子上劫持为人质,要挟宾馆经理出面为妻调换工作岗位,公安机关接到报案,与王刚对峙3个小时后,人质被成功解救。
2006年1月13日,金水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王刚的行为已构成了绑架罪,但鉴于他犯罪情节轻微,免予刑事处罚。
5月21日下午,王刚为已经怀孕3个月的妻子去超市买食品,一去无回,法院来了电话,告知王刚被逮捕,案件要重审。
8月17日,金水区法院认为王刚犯罪不属情节轻微,原审适用法律不当,决定撤销第一份判决书,并判处王刚有期徒刑10年。之后,王刚不服提出上诉。
最终结果出来了,市中院维持原判。
北京律师坚持申诉讨说法
北京大律师周泽在电话里告诉记者,他不认同这个判决结果,同一个法院先后作出两个判决,根据最高法院关于“除人民检察院抗诉的以外再审一般不得加重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的刑罚”的规定,“先判免予刑事处罚,检察机关没有抗诉、被害人也没有申诉的情况下,在再审中改判10年有期徒刑,严重违反了司法公正。”
正在北京的周泽说,他要继续向王刚提供法律援助直到案件有公正结果,现在他要立即赶到郑州向法院提出申诉。 (责任编辑:王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