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网讯(特派记者 王甲铸)汉阴“7-16”特大杀人案嫌疑犯邱兴华今日上午在安康市铁路法院进行二审。11时35分,庭审结束,法庭宣布择期宣判。
审判长不许邱兴华念“辩护词”
与一审时一样,邱兴华随身准备了10张左右的“稿子”,用于回答法庭的提问。
邱兴华自己称作案前常头疼
庭审结束后,法庭给了媒体5分中的采访时间,在回答记者提出的“是否认为自己有精神病”时,邱兴华称自己在作案前的一段时间常常头疼,但觉得自己没有精神病。来源:华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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