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蒋怡丹)明年起,自愿去西部工作的部属高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可由中央财政代为偿还。记者昨日从厦门大学获悉,厦大符合条件的2007年毕业生中,超过2%的学生可获得代偿资助。
据了解,2007年,中央部属高校应届毕业生约60万人,其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人数为9.5万,可以享受代偿资助的人数为5000人左右。
今年9月,财政部、教育部联合发出《高等学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暂行办法》。办法规定,中央部属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工作且服务期达到3年或3年以上的学生,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由中央财政代为偿还。
厦大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由学生自愿提出申请,校方将于近期开始报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