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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记者在河北廊坊路边发现有小贩偷卖野鸡野兔,其中包括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飞龙。据小贩讲这些野味还是从北京的房山“外流”到廊坊来卖的。
记者昨天路过廊坊和平路和友谊路丁字路口时看到。两辆三轮车上用木棍架起十几只野兔、野鸡、飞龙和沙半鸡,每只卖三四十元。
“母的出油公的不出,放一起炖才好吃,不腻又不干。”小贩向路人推销说。
记者在一旁观察了半小时,就有七八辆过往车辆停下买鸡。顾客挑好后小贩会当场帮忙剥下野鸡的羽毛和皮,旁边一个纸箱子里已经盛满皮毛。
小贩说,这些野味儿都是从北京房山下夹子捕猎后运过来的,每年冬天这个时候野鸡上膘后最好卖,但北京管得严只好“转战”廊坊了。
记者在查看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网站后发现,那里卖的飞龙(学名花尾榛鸡)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野鸡和沙半鸡也都是国家级保护动物,不允许私自捕猎买卖。
记者昨晚向廊坊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举报后,工作人员表示将派人前去调查此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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