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12月8日电(记者肖文峰)广东电网公司(原广东省电力集团公司、广东省广电集团有限公司)原安全监察部副主任田野松因受贿人民币65.7万元、港币51万元、美金3000元,12月8日被广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
今年44岁的田野松1994年9月起任广东省电力集团公司基建处输变电科科长,2001年8月起任广东省电力集团公司工程部副总经理,2003年11月起任广东省电力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副主任。其于2001年5月起还兼任广东省电力集团公司输变电工程招标工作小组成员。今年1月9日,其因犯涉嫌受贿罪被逮捕。法院审理查明:1997年初至2005年初,田野松在担任广东电网公司基建处输变电科科长、输变电工程招标小组成员、工程部副总经理期间,利用负责该公司送电线路工程施工招投标、参与管理送电线路工程验收等工作便利,收受承接工程的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贿送的现金,共计人民币65.7万元、港币51万元、美金3000元。
由于田野松在尚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未受到讯问时已如实交代了犯罪事实,并且在法院审理期间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法院认定其自首,同时田野松还向侦查机关退缴了全部受贿所得,法院于是从轻做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安世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