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将开建7个新社区提供8859套限价房 两类人提供7种材料可申请
时报讯 (记者 田桂丹 通讯员 穗房宣)
广州将开建7个新社区提供8859套限价房解决双特困户及中低收入人群住房。记者近日获悉,新社区同德二期C40-42栋年底可交付使用,大塘小区设计方案优化,增加了地下车库和社区中心。 记者昨从有关部门了解到,符合条件的被拆除房屋的产权人或合法承租人可准备7种有效材料,自愿向市住建办提出书面申请购买或租赁。
年底可望交付使用
记者从新社区项目建设现场了解到,同德二期C40-42栋已完成主体结构和砖墙砌筑,进入内墙批荡和水电安装,预计年底可交付使用;C47-55栋已进入基础压桩施工;同德二期B1型住宅楼目前已完成现场施工临建的施工,即将进入压桩施工。该批新社区楼房有望在年底交付使用。
金沙洲新社区项目目前征地拆迁工作也已基本完成,施工单位业已进场施工。市国土房管局还对从各部门接收过来的,分布于越秀区、荔湾区、海珠区、天河区、白云区和黄埔区6个区域共380套新社区存量房及时进行维修,目前已完成维修的有247套,使用维修金额240万元。
申请需要7种材料
据了解,可申请购买(租赁)新社区住宅的对象和可购买面积按照此前公布的标准进行(详见https://www.laho.gov.cn/index.htm)。被拆迁房屋非自有产权的,需提供经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广州市房地产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被拆迁房屋属自有产权的,需提供《房地产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情况证明:户口属于农民的,由各区国土房管局提供该申请人、配偶及该家庭中可享受优惠购房面积的家庭成员住房情况以及是否符合“一户一宅”等国家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有关规定的情况证明;属危破房改造被拆迁的,由房屋所在地区国土房管局提供的危破房改造证明;由单位或街道办事处提供计划生育证明书。
被拆除房屋的产权人或合法承租人(以下简称申请人)自愿向市住建办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以下真实有效的资料:
●《购买(租赁)城市新社区住宅资格审核表》;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经拆迁管理部门备案的《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或《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安置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责任编辑:王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