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主犯被判无期徒刑,另一案犯被判13年
本报讯(记者陈俊杰)三名文化程度不高的农民伪造中央军委文件,以处理军队退役物资为名,从上海浦发银行北京分行骗取贷款8200万元。北京市二中院昨日宣布,一审认定三人诈骗罪成立,判处主犯刘树林、王建国无期徒刑;刘树林妻子廖梓宏因认罪态度较好,被判有期徒刑13年。
银行自查发现漏洞
主犯刘树林,男,51岁,小学文化,曾任北戴河海龙科技有限公司的副董事长。
法院查明,2004年4月至12月间,刘树林和王建国等人持伪造的中央军委文件,谎称负责处理军队退役物资工作,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分行业务四部副总经理于天来处骗取8200万元,并将大部分赃款挥霍,银行损失6300余万元。
此案案发源于浦发银行的一次内部审查。2004年12月,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分行的财务部门在进行年终资金结算时发现,当年9月23日的一笔高达8200万元的巨额贷款没有审批手续。
银行内部稽查部门调查发现,该款项只有负责对客户贷款前审查的公司业务四部副总经理于天来的签名。当年12月31日,警方将于天来抓获。于天来在去年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三人瓜分八千多万
据于天来说,经人介绍与王建国、刘树林、邓德茂(另案处理)和廖梓宏等人相识。刘等人称是中央军委干部,受军委委托他处理军队的退役物资,想请求银行帮忙贷款。于回忆说,刘树林等人出示了盖有“中央军事委员会总印”钢印的军委授权书。后经证实,这些授权书全部是伪造的。
于说,王建国承诺“如果贷款成功,以后150亿的存款就都存在你们银行。”于天来为此帮其作了8200万元的虚假贷款。事后,邓德茂分得1500万元,其余的几千万元由刘树林支配使用。于天来被捕后,刘树林等人被抓获。
二中院审理认为,刘树林、王建国、廖梓宏,虚构事实,骗取银行巨额资金,已构成诈骗罪。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后,三人均表示要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