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梅花鹿进村
惨遭五农民捕杀分吃
一只迷路的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梅花鹿无意中闯进了山脚下的村庄,一些村民却想尝尝这山上跑下来的野味,于是围追堵截,活捉小鹿,残忍地将小鹿肢解。鹿肉当成宴请宾朋的菜肴,鹿鞭、鹿筋泡了药酒,鹿皮、鹿血准备他用……
犯罪嫌疑人村民范永财被公安机关抓获,另一名疑犯去看守所探望,被公安机关逮了个正着。
野鹿进村 村民争相逐鹿
10月17日,家住佳木斯市桦南县土龙山镇聚宝村的村民郑某像往常一样,在家附近的旷野里放羊。 大约16时许,郑某起身赶着40多只羊往家走。突然,郑某发现有一只长着漂亮鹿角的鹿混进了羊群里。鹿一直跟着羊群来到村边,郑某想把羊和鹿赶进羊圈。
可刚到郑家门口,这只鹿似乎明白了什么,忽然掉头就跑。但受惊的鹿没有辨明方向,径直往村子里跑去。
郑某事后回忆说:“自己想把鹿赶回家,如果是附近养殖场丢的,还回去肯定能得到酬金;要是野生的得赶紧报告有关部门,梅花鹿可是国家保护动物,搞不好要坐牢的。”
四处奔跑的鹿惊动了整个村庄,一些心生歹意的村民开始了抓捕。
村民姜明超和黄井友干活回来,看见一只鹿跑进了村里,听说是郑某放羊赶回来的野鹿,认为发财的机会来了,立即顺鹿跑的方向追赶而去。
在自家院里干活的范永财媳妇看见村里人都在追鹿,回屋叫自己丈夫:“你就知道在家睡大觉,有野鹿跑进咱村了,都追呢,你还不赶紧去,谁逮着就归谁。”范永财一听有这好事,顿时困意全无,立即冲出屋去。
惊慌的鹿拼命奔跑,可就是跑不出村子。村民手里拿啥的都有,不知谁把梅花鹿一只腿砸伤。梅花鹿腿受了伤,只能一蹿一蹿的,一边跑一边躲着身后人们的追打。最后,鹿跳进了村西郑国芝家的院子。此时天已黑了,正在院里喂猪的郑国芝,看见有人闯进自己家院子就问:“你们抓啥呢?”先冲进来的姜明超、黄井友把累得跑不动的鹿按倒在地,用绳子拴住了鹿角。姜、黄二人对郑说:“这鹿可值钱了。”
随后赶到的范永财让黄井友把自己家的四轮车开来,把鹿拉到自己家。由于没绑住鹿腿,梅花鹿用最后的一点力气准备逃跑,可是没跑出10米,就又被村民抓住了,几个人把鹿抬到范永财的四轮车上运往范家。
分食鹿肉 涉案村民被捕
回到家,范永财马上联系有屠宰经验的姜明龙和姜文有过来帮忙杀鹿。他们去小卖店买了根锯条,锯掉鹿角,然后,他们又放出鹿心血留作药用。姜明龙和姜文有扒动物毛皮很有经验,从鹿蹄开始动手,顺着鹿毛皮的纹路动手剥皮,整个鹿皮没有一点受损。看到自己兄弟这么卖力地干活,范永财非常高兴,当天晚上就让媳妇炖鹿肉给帮忙的兄弟解馋。
酒足饭饱后,范永财将鹿切成若干块,分给来帮忙的黄、姜等4人,并特意切了一个鹿大腿给了姜明超。
10月19日开始,范永财家脱水稻,村里先后来了20多个人帮忙干活,范永财又用鹿肉款待众村民。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参加吃鹿肉的村民有这样的认识:“知道捕杀野生梅花鹿是违法行为,但从来没吃过鹿肉,就是想尝尝。”
11月1日,桦南县林业森林公安分局接到举报称:土龙山镇聚宝村村民范永财捕杀了野生动物梅花鹿,现在鹿皮、鹿角、鹿鞭等都还没卖。警方立即派人赶往土龙山镇聚宝村,他们在范永财家仓房里查获了鹿角和鹿头,在范家屋内查获了泡在酒里的鹿鞭和鹿筋,在范的亲戚家找到了鹿皮,并将犯罪嫌疑人范永财抓获。11月2日,同案犯姜明超竟然不知道自己犯了法,来看守所看望范永财,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另外三名犯罪嫌疑人在逃,此案正在审理中。
记者从桦南县林业部门得知,林业部门已对被捕杀的梅花鹿做出鉴定:这是一只野生的梅花鹿,四年生、雄性、有角四叉,鹿角长32CM,身长140CM,体形中等。
本报记者 贺东旭 文/摄
梅花鹿,别名花鹿、鹿,体长140~170厘米,肩高85~100厘米,成年体重100~150千克,雌鹿较小。雄鹿有角,一般四叉。背中央有暗褐色背线。尾短,背面黑色,腹面白色。夏毛棕黄色,遍布鲜明的白色梅花斑点,故称“梅花鹿”。臀斑白色。生活于森林边缘或山地草原地区。季节不同,栖息地也有所改变。产于东北、安徽、江西和四川。梅花鹿具有很高的经济价值,鹿全身都可药用。远在汉代,即有“鹿身百宝”之说,除了鹿茸之外,鹿的肉、肾、尾、筋、血、骨、皮等均可作为药用,具有较高的药用价值。历史上捕捉猎杀过度,野生数量极少。梅花鹿属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目前已濒临灭绝。 (责任编辑:王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