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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专家质疑千万年息用途不明,未行听证按“国际惯例”收取;主管部门已回应
据新华社电(记者杨金志陆文军)目前在上海市场流通的公交“一卡通”约1500万张,每张卡收取押金30元,押金总金额高达4.5亿元。按目前的人民币一年期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利率2.52%计算,所有押金一共能产生约1130万元利息。为此,一些市民和专家对“一卡通”的押金收取标准、押金带来利息的用途、公众对押金带来的利息用途的知情权、押金收取未进行听证的原因等提出质疑,认为“一卡通”背后的上海公共交通卡股份有限公司在“靠卡吃卡”,依靠垄断行业特有的“霸王条款”,收取远远超过发卡成本的高额押金。另外,卡中余款能够带来收益,有专家认为,这种收益应该通过打折返回到持卡人身上,才算合理。
公司回应:符合国际惯例
面对如此多的质疑,上海公共交通卡股份有限公司发言人表示,上海“一卡通”最初每张卡成本近20元,近年来随着发卡量的增多,成本降到10元以下,但算下来每张卡平均成本仍超10元。该公司网站的解释是:“消费者买卡时支付的仅是30元押金。对消费者来说,每张卡只是损失每年0.54元的利息。”上海公交卡公司发言人说明了这些利息用途。公交车、出租车、轨道交通站点的读卡机需要购置,它背后还有一个庞大的中央清算系统,还要支付给所有充值、退卡网点一定的代理手续费。公交卡公司靠这些沉淀资金产生的利息维持日常运营。此外,设备投入和更新也要花钱。
上海公交卡公司认为,“一卡通”收取押金完全符合国际惯例。收取押金是为了督促持卡人对该卡正常保管使用,避免一人多次领卡。
押金及利息用度将公布
上海公交卡公司的行业主管部门上海市建设交通委一位人士对记者说,公交卡公司成立时间不长,一直处于设备、硬件投资阶段。而且随着业务不断拓宽,从最初的轨道交通卡,到后来公交、出租、道路收费一卡覆盖,其设备和系统都在不断改进,所以有关押金及利息具体使用情况清单正在准备中,不久会给公众一个说法。六大质疑
质疑1
一卡通卡为何收取押金?
上海公益诉讼律师吴冬分析说,押金的性质相当于担保金,其前提是权利人的物品不在自己掌握之中,其担保的内容应该具有不确定性。例如房租押金,是因为房子不在出租人手上,目的是防止租客把房子弄坏或拒交房租,而且房子的价值远高于押金。“普通意义上的押金就像贷记卡,而‘一卡通’的押金却像借记卡,”吴冬说,“用户哪怕把卡遗失,损失的是卡里属于自己的钱,与公交卡公司何干?”
质疑2
押金利息为何全归公司?
押金的利息归谁?吴冬表示,民法有“孳息跟原物走”的原则,质押品的所有权仍属于质押人,其孳息也理所当然归于质押人。“如果把利息作为运营资金,不就是做无本生意、不当得利吗?用户也应该成为股东才对!”复旦大学太平洋金融学院院长张晖明教授表示,任何企业都有投入产出,不要梦想“空手套白狼”。乘客每次乘公交、出租车刷卡消费时,被扣除的金额中有一部分是支付给公交卡公司的,这才是公交卡公司应得的收入。
质疑3
押金用途为何不告知公众?
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表声明说,公交卡公司收取押金有其合理性,但是要说明收取押金的理由是什么,这笔押金的用途是什么。因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享有知情权。
上海市消保委秘书长赵皎黎认为,公交卡公司应当告知为何要收取押金。其次,上海“一卡通”卡公司具有公益性特点,收取的逾亿元押金是不是完全用于系统维护?或者还是有部分拿去投资生利?诸如此类问题,应当对消费者有一个说明。
质疑4
收取押金为何未进行听证?
“一卡通”押金事件与价格法相抵触。我国价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建立听证会制度,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主持,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华东政法学院教授邹荣表示,垄断经营的成本向来是一笔糊涂账,所以更需要价格听证。听证的结果应该是运营商、消费者、专家学者、政府各方利益观点博弈的产物,而不应该是政府、垄断行业安排好的“假听证”。
质疑5
用卡打折为何不按国际惯例?
面对垄断暴利质疑,上海公交卡公司的回答是:“一卡通”收取押金完全符合国际惯例。复旦大学社会学系教授于海说,市民购买交通“一卡通”,一般都要充值上百元甚至数百元,这些预支的钱,实际上都以“借贷”的方式进入公交卡公司,公司可以坐收渔利或移作他用。“在这种前提下,应该按数额高低给予消费者优惠折扣,或者免卡费,这才是我所知道的‘国际惯例’。”而于海教授所说的“国际惯例”,也的确广泛存在于纽约、巴黎、伦敦等国外大都市。
质疑6
退卡时为何扣10%费用?
上海公交卡公司还规定,如果公交卡内的余额高于10元的(含10元),退卡就必须凭购卡凭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在扣除10%的退金手续费后当场退还。为什么要收这10%的退卡费,这笔退卡费用到哪里去了,持卡人同样不知晓。“我嗅到了垄断行业惯有的气息。”吴冬说。有例为证:电信部门规定,手机卡不充值,余额“过期作废”,有偿信息能订不能退;银行和银联部门规定,银行卡跨行查询要收费;中石化公司发行的加油卡每张收取30元“工本费”,还不允许消费者退卡。
一张成本10元的公交卡,押金30元,即使卡坏了,按说应该退还约20元押金,不退没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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垄断性乱收费 应改邪归正
新华社发文称,公交卡收取高额押金违反规定
本报讯 新华社昨天发表评论文章指出,公交IC卡高额押金、加油卡的高额“工本费”等等都是乱收费。
此类凭借垄断地位乱收费行为已引起群众强烈不满。
有关地方和部门应改邪归正,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办事。有关管理部门应主动作为,坚决制止这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文章指出,收取高额押金违反有关规定。1993年财政部《关于治理乱收费的规定》要求立即停止“利用职权和行业垄断地位,以保证金、抵押金、储蓄金、集资、赞助等形式变相收费”等行为。2001年原国家计划委员会颁布的《集成电路卡应用和收费管理办法》规定“实行政府审批的IC卡收费,其收费标准严格按照IC卡工本费核定”“不单独收费的IC卡,因丢失、损坏等原因要求补发的,可按照工本费向用户收取费用”。可有关方面却还坚持以“物价部门批准了”“国际惯例”等说辞为自己辩解。有关专家指出,IC卡是提前充值支付的,应该按充值数额的多少给予实际支付时的各种优惠折扣,或是免卡费,这才是国际惯例。
背景
公交卡押金三次成焦点
2001年8月29日,因办理时要交押金引起质疑,郑州律师赵庆福把郑州公交公司告上法院。
2006年6月6日,中国政法大学大二学生林某递交诉状状告北京一卡通公司。
2006年12月2日,河南媒体批露,郑州市公交总公司5年收到2820余万元。按照国家规定的活期储蓄利率,这笔资金每年利息27万余元,5年是130余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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