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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市公安局举行了2006年中央补助基层公安机关警用车辆发放仪式,300辆崭新警车发放给我市基层刑警队和派出所 本报记者 毛仁东 摄 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刘光磊(右一)向基层派出所代表授予车辆钥匙 本报记者 毛仁东 摄
本报讯(记者 周雪莲)昨日下午,市公安局举行了2006年中央补助基层公安机关警用车辆发放仪式,300辆崭新警车发放给我市基层刑警队和派出所,分配原则为“全部配发基层、重点向库区倾斜”。
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刘光磊出席了仪式。
“出发!”昨日下午1时30分,随着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文强一声令下,停放在市公安局大院里的300辆崭新的制式警车一齐发动,向42个区(市)县奔去。
据介绍,公安部决定从2006年新增公安专款中安排部分专款,用于解决中西部地区县级以下用车不足的问题,今年补助我市基层公安机关警用车300辆。车辆到位后,市公安局确定了“全部配发基层、重点向库区倾斜”的分配原则,将这批车辆全部发到基层,重点用于基层刑警队和补助基层派出所车辆装备,有力提高了基层警务保障水平。
昨日记者了解到,这300辆警车中260辆是捷达轿车、40辆是陆霸越野车,共价值3000多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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