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公交“一卡通”,上海市民几乎人手一张。用户只要在卡内充值,坐公交车、乘地铁、打出租车。小小一张卡成为这座城市快速运转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广受市民赞誉。
可谁又能想到,“一卡通”背后的上海公共交通卡股份有限公司却在“靠卡吃卡”,依靠垄断行业特有的“霸王条款”,收取远远超过发卡成本的高额押金。
巨额押金和利息谁受益?
目前在上海市场流通的公交“一卡通”约1500万张,每张卡收取押金30元,押金总金额高达4.5亿元。
一些上海市民日前对“一卡通”的押金收取标准提出质疑。对此,上海公共交通卡股份有限公司表示,“一卡通”最初每张卡成本近20元,近年来成本下降后在10元左右。
上海公交卡公司网站上称:“目前交通卡成本全部由我公司承担,消费者买卡时支付的仅是30元押金。当消费者不想再使用此卡时或当卡内余额低于10元而卡完好无损时,公司一律收回,并归还消费者买卡时支付的30元押金,不收取折旧费,不收取使用费;而对消费者来说,每张卡只是损失每年0.54元的利息。”
仅是“每年0.54元的利息”,说得何其轻松。如果我们算另外一笔账,这就不是一笔小数目了:按目前的人民币一年期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利率2.52%计算,所有押金一共能产生约1130万元利息。
这些利息又用到哪里去了呢?上海公交卡公司称,公交车、出租车、轨道交通站点的读卡机需要购置,它背后还有一个庞大的中央清算系统,还要支付给所有充值、退卡网点一定的代理手续费。公交卡公司就是靠这些沉淀资金产生的利息来维持日常运营的。此外,设备投入和更新也要花钱。
对于公交卡公司的说辞,上海公益诉讼律师吴冬用了两个字概括:荒唐。他从法律角度分析说,押金的性质相当于担保金,其前提是权利人的物品不在自己掌握之中,其担保的内容应该具有不确定性。吴冬说,“‘一卡通’用户哪怕把卡遗失,损失的也是卡里属于自己的钱,与公交卡公司何干?”
更重要的问题是押金的利息归谁?公交卡公司能用“服务公共利益”的借口把利息用于运营吗?
吴冬表示,民法有“孳息跟原物走”的原则,质押品的所有权仍属于质押人,其孳息也理所当然归于质押人。“如果把利息作为运营资金,不就是做无本生意、不当得利吗?用户也应该成为股东才对啊!”
复旦大学太平洋金融学院院长张晖明教授说,任何企业都有投入产出,不要梦想“空手套白狼”。乘客每次乘公交刷卡消费时,被扣除的金额中有一部分是支付给交通卡公司的,这才是交通卡公司应得的收入。
公众的知情权何在?
针对“一卡通”押金,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声明说,鉴于制卡成本、资源控制等,公交卡公司如收取低额押金有其合理性,但也要说明收取押金的理由是什么,押金的用途是什么。因为消费者享有知情权。
事实上,“一卡通”押金事件抵触的不仅是消法,还有价格法。我国价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建立听证会制度,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主持,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
华东政法学院教授邹荣表示,垄断经营的成本向来是一笔糊涂账,所以更需要价格听证。听证的结果应该是运营商、消费者、专家学者、政府各方利益观点博弈的产物,而不应该是政府、垄断行业安排好的假听证。
公交卡用户李静说:“如果卡不小心有弯折,押金也就不退了,这其实很‘霸王’。现在公众不但应该对这部分押金的使用有知情权,而且还应该有监督权。“
真的是“国际惯例”吗?
面对垄断暴利质疑,垄断行业的回答都如出一辙。上海公交卡公司的回答是:“一卡通”收取押金完全符合国际惯例。这家公司还表示,收取押金是为了督促持卡人对该卡正常保管使用,避免一人多次领卡。
又是“国际惯例”!真正的国际惯例真是如此吗?复旦大学社会学系教授于海说,市民购买交通“一卡通”,一般都要充值上百元甚至数百元,这些预支的钱,实际上都以“借贷”的方式进入公交卡公司,公司可以坐收渔利或移作他用。“在这种前提下,应该按数额高低给予消费者优惠折扣,或者免卡费,这才是我所知道的‘国际惯例’。”据新华社上海电
图为12月2日本报报道郑州《公交卡:违规押金为何一收5年?》 | |
|